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立法的域外启示——以法国和韩国为例
发布时间:2024-02-24 16:12
在我国依法治国的话语体系下,构建文化产业发展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可以考察法国和韩国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法律制度。这两个国家在文化产业法律制度中都强调政府主导作用,通过一系列立法来加强文化产业的国内消费与国际竞争力。我国应该借鉴域外的经验与制度,在文化产业立法指导思想、立法选择、国情结合、政策配合以及自由竞争等方面进行体系化建设。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法国的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一) 法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 立法中的“文化例外”原则
(三) 法国政府主导文化产业法律制度的体现
1. 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2. 税收资助法律制度
3. 本国语言文字的保护制度
二、韩国的国家管理型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一) 韩国文化产业的本土特色与管理模式
(二) 体现政府管理的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1. 国家文化产业专门立法
2. 支持文化产业的制度构建
三、对我国构建文化产业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 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促进模式适宜性
(二) 立法选择方面
1. 文化例外与文化多样性
2. 文化战略与政府的立法导向
3. 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
(三) 其他方面
1. 根据国情构建文化产业法律保护体系
2. 国家法律与政策的相互配合
3. 法治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规则
本文编号:3909272
【文章页数】: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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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国的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一) 法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 立法中的“文化例外”原则
(三) 法国政府主导文化产业法律制度的体现
1. 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
2. 税收资助法律制度
3. 本国语言文字的保护制度
二、韩国的国家管理型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一) 韩国文化产业的本土特色与管理模式
(二) 体现政府管理的文化产业法律制度
1. 国家文化产业专门立法
2. 支持文化产业的制度构建
三、对我国构建文化产业法律制度的启示
(一) 政府主导型文化产业促进模式适宜性
(二) 立法选择方面
1. 文化例外与文化多样性
2. 文化战略与政府的立法导向
3. 加快《文化产业促进法》的立法进程
(三) 其他方面
1. 根据国情构建文化产业法律保护体系
2. 国家法律与政策的相互配合
3. 法治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规则
本文编号:3909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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