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立法构想
发布时间:2024-03-14 00:24
本文运用宪法、立法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行政法学的系统理论知识,对公共行政管理学、政府经济学略加了解与研究,明晰了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内涵和性质;单行条例与其他法规的联系与区别以及制定延边州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实质目的,并采用调研搜集的第一手资料,详实客观的剖析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概况和城乡绿化管理的现状、取得的成就、发挥的作用、产生的影响、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并对2005年延边州州政府颁布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办法》存在的缺陷进行剖析,进一步提出延边州城乡绿化单行条例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将法学原理与现实问题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单行条例立法进行研究,针对性的提出了制定延边州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立法方面的若干构想和制定这一单行条例需要注意和克服的几个方面,为日后延边州绿化管理方面的单行条例立法的制定、实施、监督进行了可行性探索。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从城乡绿化对现代城市建设和促进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层面,结合延边州绿化实际情况,以及延边州各县(市)绿化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深入的剖析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乡绿化管理这篇论文的研究背景,明确论文研究的目的,提出研究意...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意义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概述
2.1 单行条例的涵义和性质
2.1.1 单行条例的涵义
2.1.2 单行条例的性质
2.2 单行条例与其他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2.2.1 单行条例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2.2.2 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2.2.3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关系
2.2.4 单行条例与民族自治地方对法律变通补充规定的联系
2.3 制定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实质目的
第三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1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现状
3.2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3.2.1 立法滞后
3.2.2 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绿化维护管理差
3.2.3 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3.2.4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缺乏监督机制
3.3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办法》存在的缺陷
3.3.1 《办法》行政措施效力低,缺乏可操作性
3.3.2 《办法》目的不明确,导致执法困难
3.3.3 《办法》的基本原则缺位,缺乏统一的绿化评估制度
3.3.4 《办法》中奖惩制度规定不完善
第四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立法的必要性
4.1 提高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社会地位的需要
4.2 推进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以人为本理念的需要
4.3 保障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资金投入的需要
4.4 加强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内在动力的需要
第五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架构建议
5.1 延边州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立法意义
5.1.1 贯彻国家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
5.1.2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体现
5.1.3 促进绿化管理体制更健全、绿化管理更加现代化
5.1.4 促进延边州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
5.2 制定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应遵循的立法原则
5.2.1 体现延边州民族性和创制性的原则
5.2.2 体现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法律效力的原则
5.2.3 强化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立法规范性原则
5.3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架构的建议
5.3.1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架构总体构想
5.3.2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主要内容的构想
5.3.3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本文编号:3927790
【文章页数】:54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
1.3 研究意义
第二章 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概述
2.1 单行条例的涵义和性质
2.1.1 单行条例的涵义
2.1.2 单行条例的性质
2.2 单行条例与其他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2.2.1 单行条例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联系与区别
2.2.2 单行条例与地方性法规的区别
2.2.3 单行条例与自治条例的关系
2.2.4 单行条例与民族自治地方对法律变通补充规定的联系
2.3 制定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实质目的
第三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1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现状
3.2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3.2.1 立法滞后
3.2.2 可持续发展意识淡薄,绿化维护管理差
3.2.3 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3.2.4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缺乏监督机制
3.3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绿化办法》存在的缺陷
3.3.1 《办法》行政措施效力低,缺乏可操作性
3.3.2 《办法》目的不明确,导致执法困难
3.3.3 《办法》的基本原则缺位,缺乏统一的绿化评估制度
3.3.4 《办法》中奖惩制度规定不完善
第四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立法的必要性
4.1 提高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社会地位的需要
4.2 推进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以人为本理念的需要
4.3 保障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资金投入的需要
4.4 加强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内在动力的需要
第五章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架构建议
5.1 延边州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的立法意义
5.1.1 贯彻国家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
5.1.2 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体现
5.1.3 促进绿化管理体制更健全、绿化管理更加现代化
5.1.4 促进延边州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
5.2 制定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应遵循的立法原则
5.2.1 体现延边州民族性和创制性的原则
5.2.2 体现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法律效力的原则
5.2.3 强化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立法规范性原则
5.3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架构的建议
5.3.1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架构总体构想
5.3.2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主要内容的构想
5.3.3 延边州城乡绿化管理单行条例应注意的几个方面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A(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本文编号:39277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lfsflw/39277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