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价值观念及其立法实践 南京廖华
本文关键词: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价值观念及其立法实践,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新时期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价值观念及其立法实践
【摘要】随着经济技术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以及社会肌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当前新时期背景下,传统型社会由于社会、技术以及医疗等发展的改进,逐步进入到风险社会中。在风险社会中,风险安全问题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让人们感觉有种危机感。在这种环境下,如何做好发挥刑法最大作用,消除人们的担忧,成为时代发展的必要过程。本文结合相关资料,对新时期风险社会下刑法价值观念进行了解析,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立法实践,利于更好的促进社会发展。
【关键词】风险社会;安全刑法;价值;观念;立法实践
一、新时期风险社会描述
(一)新时期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首先由德国著名的社会科学研究学家里希贝克基于现代社会的特性提出来的。风险社会主要是由于工业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对社会、技术以及医疗条件的改变,导致社会肌体无法有效的处理好各方面的混乱情形,从而导致社会丧失良好的秩序现象。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潜在危险系数与日剧增,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新时期风险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与范围相比于传统社会更加广泛,破坏性更加严重,因此,为应对新时期风险社会,需要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这样,才可以更好的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二)风险社会的特征
1.风险无法有效感知
在新时期,风险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无法有效得到感知,如食物中毒素以及空气中雾霾不良分子,这些对于普通民众来讲,无法通过有效的措施感知到危害的存在与危险性,需要专业人士借助一定的科技手段才可以获取到。这样就容易让民众无法相信检测结果的科学性,从而造成社会的高度恐慌。
2.风险的计算度更加复杂化
在传统社会中,一些危险性,如交通事故、保险危机等等情况,人们可以通过有效的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得到其正确可信的影响,从而有效的避免。而在新时期风险社会中,很多危害无法有效的计算出。如化学污染影响是一种长期的危害,无法确保实际影响力;食物不良物质的存在容易影响人的一生,短期无法测量出等等。因此,在新时期中,风险的计算度更加复杂化。
3.风险周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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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1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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