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的刑法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14 16:07
【摘要】:我国体育运动朝着职业化、市场化发展至今,假球问题就一直困扰着各项体育联赛。假球的盛行无疑会降低我国的竞技体育水平。假球包含为了赌球而操控比赛这种行为,而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只追究了行为人之间的贿买行为,而没有看到为了赌球而操控比赛其实质是一种诈骗行为;此外,由于特殊国情所致,体育协会与体育俱乐部和一些国家机关及国企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这些机构中的人员在参与假球时,对其身份的认定就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鉴于此,文章展开了对假球刑法适用问题的探讨。论文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假球的概念和范围进行界定。以往的研究中,不少人混淆了假球、黑哨和赌球的关系,文章认为黑哨只是假球的一种手段行为。而赌球一旦涉及操控比赛的行为,也是一种假球。而文章将假球分为两大类:即为了成绩而打假球和为了赌球而打假球。第二部分盘点了我国职业足球联赛史上著名的假球案件。可以了解真实案例中谁操控比赛、为何打假球,以及怎样打假球等问题。而将现实中假球案件进行抽象概括后,都可以纳入到假球的两种分类中。第三部分介绍当前假球适用刑法时存在的问题。在身份认定中存在的问题是,我国体育协会和国家体育总局下设的运动管理中心其实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关系;此外,但现实中不少俱乐部和地方体育局这样的行政单位或者国企和央企这样公有制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足协官员和俱乐部管理者的身份认定有一定的复杂性。更突出的问题在于,为了赌球而打假球这一行为具体适用刑法时,以往司法实践中只追究行为人之间的行贿、受贿问题,而放弃了对操控比赛而赌球的行为的规制。第四部分是对假球的刑法适用进行总结归纳。文章认为对于身份复杂的主体,在认定其为国家工作人员还是非国家工作人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在假球案件中行为人的哪种身份起主要作用。而对于为了赌球而打假球的行为,文章认为这种行为应当适用诈骗罪来进行处罚,这种行为是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的,而以往司法实践中所追究的行为人间的贿买行为,只是内部分赃。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526663
【学位授予单位】:海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7
【分类号】: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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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526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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