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盗窃罪的若干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11-23 15:46
【摘要】:2011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部分进行修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与修改之前的刑法条文相比新增“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三种新型盗窃罪的行为方式,而且没有数额和次数限制,这无疑降低了入罪标准,扩大了刑法的适用范围,加大打击了日益猖獗的新型盗窃行为的力度,有效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理论和司法实务中对于新型盗窃的具体认定仍然存在困惑,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目前在诸多问题上尚未达成共识,本文中作者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新型盗窃行为展开讨论,以期对司法实务有所帮助。除导言和结语外,本文共分为三章;第一章对入户盗窃的相关问题进行解析。首先结合“户”的学理解释和与“户”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户”进行界定,并对入户的方式和主观目的进行解析探讨。其次对新型盗窃行为性质上属于结果犯还是行为犯进行探讨,并对入户盗窃的既未遂标准展开论述,肯定入户盗窃属于结果犯,并对其着手和既遂标准进行认定。最后,细致分析入户盗窃与数额型盗窃、多次盗窃的关系,对入户盗窃与“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关系进行探讨,并对入户盗窃的转化问题进行阐述。第二章探讨携带凶器盗窃的相关问题。首先对“凶器”、“携带”的有关观点进行阐述,明确“凶器”、“携带”的准确含义,并对携带凶器盗窃的主观目的进行探讨。其次对携带凶器盗窃的行为属性进行判断,并对携带凶器盗窃的着手和既遂标准进行认定。最后分析探讨携带凶器盗窃与数额型盗窃、入户盗窃的关系,对携带凶器盗窃与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关系以及与抢劫罪的关系进行仔细深入的解析。第三章探讨扒窃的相关问题。首先对扒窃概念相关的学说及司法解释进行阐述,仔细分析扒窃的特征;分析扒窃的主观目的,并通过对“公共场所”、“携带”的观点综述,对“公共场所”、“携带”进行认定。其次,对扒窃的既未遂形态进行论述,并对扒窃的着手和既遂标准进行认定。最后比较扒窃与数额型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关系并做出区分,也对携带凶器扒窃与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关系处理提出自己的观点,对扒窃的转化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5
本文编号:2565030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5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7条
1 陈愿峰;;新型盗窃行为及其司法适用[J];河南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03期
2 谢婷;王丽超;;盗窃罪既遂标准研究:以新型盗窃为视角[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3年03期
3 闫瑞;;浅议“入户盗窃”的法律适用[J];江西警察学院学报;2013年01期
4 周光清;;盗窃罪立法修正:缺陷与困惑[J];中国检察官;2011年23期
5 李翔;;新型盗窃罪的司法适用路径[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5期
6 周啸天;;携带凶器盗窃的刑法解析——对《刑法修正案(八)》的解读[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4期
7 王飞跃;;论凶器[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年03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7条
1 贾潇;论入户盗窃[D];南昌大学;2013年
2 张晓琳;扒窃型盗窃罪研究[D];南昌大学;2013年
3 王漠涵;“扒窃”行为入罪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13年
4 范伟情;新类型盗窃行为的司法认定[D];华东政法大学;2013年
5 李雪华;盗窃罪新增行为方式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
6 李东鹤;新型盗窃罪若干问题研究[D];吉林大学;2013年
7 张楠;特殊盗窃罪研究[D];华侨大学;2012年
,本文编号:256503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565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