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黄政耀”案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03-23 01:04

  本文关键词:“黄政耀”案法律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是我国法律明文禁止的,但在当前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也经常与贪污贿赂犯罪等职务犯罪相关联。黄政耀贪污一案,从整体的案情来看,就是公务员在业余时间兼职做翻译。自黄政耀被检察院以贪污追诉开始到二审被判无罪,诉讼过程长达13年,并非该案的案情有多么的复杂,而是司法机关在对公私财产的区分和贪污罪的法律适用问题的认识上出现了偏差。笔者重点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观行为方面分析该案,对本案罪与非罪的问题进行解析。一是在贪污罪的对象问题上,对于国有资产和私人财产的辨别方面,不应当因存在于单位账户就认为其一定是国有资产,而应从国有资产的性质、特征尤其是所有权取得的依据上来判断;二是在贪污罪非法侵占的行为要件上,不仅要从手段和外在形式上来看,还应从行为的结果是否实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损失来看。此外,笔者对本案整体案情折射出的公务员在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应当如何处理提出了一些粗浅的建议,旨在能够提高公众的认识,同时引起司法机关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希望在下一步的司法改革中,此类问题能得到制度上的进一步完善。除引言和结语外,本文主要分为四章。第一章为案情介绍,法院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以及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第二章为案件争议焦点分析,主要从贪污罪的犯罪对象和客观行为方面分析本案。第三章为司法实践中对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的不同处理情形和本案应当如何处理的个人观点。第四章是由本案引发的对国有资产的辨别及公务员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活动问题的思考和建议。
【关键词】:黄政耀 贪污案 国有资产 刑法学分析
【学位授予单位】:兰州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3
【目录】:
  • 中文摘要3-4
  • Abstract4-7
  • 前言7-8
  • 第一章 基本案情8-12
  • 第一节 案情回顾及法院判决8-9
  • 一、案情简介8-9
  • 二、法院判决9
  • 第二节 争议焦点9-12
  • 一、翻译费是否属于贪污罪对象中的“国有资产”9-10
  • 二、获取翻译费的手段是否符合“非法侵占”10-12
  • 第二章 争议焦点解析12-17
  • 第一节 涉案翻译费不属于公共财产(国有资产)12-14
  • 一、公共财产中国有资产的法律界定12-13
  • 二、本案翻译费不属于国有资产13-14
  • 第二节 行为人客观行为方面不符合“非法侵占”14-17
  • 一、刑法在贪污罪客观行为方面的规定14-15
  • 二、获取钱财的手段不能认定为“非法侵占”15-17
  • 第三章 与本案有关的其他问题17-19
  • 第一节 公务员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活动司法实践上的处理17-18
  • 第二节 本案应当如何处理18-19
  • 第四章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和建议19-26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19-21
  • 一、国有资产和私有财产的辨别19-20
  • 二、对公务员业余时间从事营利活动的管理存在的问题20-21
  • 第二节 建议21-26
  • 一、司法实践中对国有资产的辨别21-23
  • 二、对公务员从事营利活动管理23-26
  • 结语26-27
  • 参考文献27-28
  • 致谢28

【相似文献】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赵志勇;“黄政耀”案法律分析[D];兰州大学;2016年


  本文关键词:“黄政耀”案法律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62575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62575.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62d1c***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