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犯关系脱离在我国的成立条件
发布时间:2020-06-14 22:27
【摘要】:共犯脱离的出现来自于对共犯中止问题的讨论。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犯为了脱离共犯关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实施犯罪行为,并为阻止其他共犯继续实施犯罪行为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但最终并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结果。在这种情形下,如何来评价脱离者的退出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成为关键。大多数国家对此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都是根据犯罪中止的条件来进行判定。但是共同犯罪不同于单独犯罪,很难达到有效防止犯罪结果这一条件,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于脱离者成立共犯中止认可的情形很少,大部分都以“一人既遂、全部既遂”的原则认定为犯罪既遂。但是,很显然这样不加区分地将脱离者和其余共犯一律认定为既遂犯,不利于鼓励犯罪人及时放弃犯罪、减少法益的侵害,也不利于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基本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另外一方面,共犯脱离虽然从共犯中止的问题而来,但并不是一回事,共犯脱离是一种客观存在,而共犯中止是一种归责形态,共犯脱离可以存在其他形态。一味地将共犯脱离限制在共犯中止的框架里,以共犯中止的成立条件来认定共犯脱离,是混淆了两者的界限,也不利于厘清脱离者的责任,保障脱离者的权益。因此本文将就共犯脱离这一问题独立出来进行研究,通过分析比较国内外相关学者观点和理论,对共犯脱离的成立条件和所承担的刑事处罚具体来进行分析,以求合理衡量脱离者的法律责任,保护社会公平正义。除了最后一章为结论外,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来讨论:第一章,问题的提出。通过分析当前我国在共同犯罪部分中止问题上存在的困境,指出当前对脱离者的责任归属存在不恰当不均衡的弊端,因此研究共犯脱离理论对我国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基于日本对共犯脱离的研究臻于成熟,本文将主要从中日的法理论角度来进行比较和分析。第二章,共犯脱离认定标准相关学说及其评价。本章将首先阐述我国学者对共犯脱离的些许见解并对其进行评价,由于我国对共犯脱离并没有系统的理论观点,因此将重点论述日本刑法学界关于共犯脱离认定标准的几种学说并予以分析和讨论,然后提出笔者对共犯脱离判断标准所支持的学说和看法。第三章,共犯脱离的一般成立条件。根据笔者的对上述判断共犯脱离标准的学说的分析,提出成立共犯关系脱离的一般要件,主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着手,并就其中的争议点进行重点讨论。第四章,共犯脱离具体类型成立条件的私见。根据我国对共犯的分类,进一步具体到共犯关系中不同类型犯罪人成立共犯脱离的要件,并分着手实行之前和着手实行之后、既遂之前两种情况进行讨论。第五章,共犯脱离的法律责任。对于脱离者的处罚,大体上有三种责任形态。在分析前述责任形式的基础上,根据共犯脱离的不同情形,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客观因素和具体情况,讨论共犯脱离之后的法律责任,以期能有助于实践问题的解决。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4.1
本文编号:2713447
【学位授予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4.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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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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