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犯罪自首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08 03:11
【摘要】:近年来,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数量日益增多,其中重大特大案件不绝于耳,常见诸报端。然而,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问题,学界尚存争论,这直接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不统一,严重影响了法律的权威性,更引发了社会的强烈关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能否适用自首,何种情况排除自首适用的问题常常引发争论。面对肇事者在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符合行政法规的前置义务条件下,是否能认定自首?实践中有的司法机关给予肯定,有的司法机关不予认可,刑法学界对此也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目前实践中各地区对于交通肇事罪的自首规定的适用情形不一,在量刑上更是不一致,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准确理解与把握交通肇事罪的相关问题,因此也有必要展开深入讨论,以避免消极后果。本文谨就此问题展开论述,从交通肇事罪能否成立自首问题出发,采用文献综述、数据分析以及案例分析的论证方法,得出肯定的答案,再对自首成立的范围进行论证,然后确定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尤其是对部分争议情形进行认定,最后再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处理进行原则上的梳理。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本文结合当前交通肇事罪刑罚宽缓“轻刑化”的现象,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该罪在适用自首制度时能够做到刑罚相当,既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同时又实现了刑法功利之要求,有利于感召罪犯,从而真正做到宽严相济。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
本文编号:2746016
【学位授予单位】:天津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4
【分类号】:D924.3
【相似文献】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谢定平;交通肇事犯罪自首问题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4年
本文编号:274601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746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