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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伪劣产品”的认定——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销售行为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06-14 07:42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惩治的是制售伪劣产品的犯罪行为,产品质量法对于产品质量的要求必然会影响到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伪劣产品"的认定。"伪劣产品"的判定路径为检验产品是否具备应有的使用性能;比对产品与相应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司法实务以对涉案产品进行质量鉴定为原则。产品质量对制售产品犯罪的罪名适用具有决定性意义。如果行为人销售的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格产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如果行为人销售的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不合格产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想象竞合,择一重处。 

【文章来源】:天津法学. 2019,35(03)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缘起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伪劣产品”认定标准之正本清源
    (一)《产品质量法》衡量合格产品的法定标准
        1. 产品标准体系及适用规则之梳理
        2. 产品质量实质与形式要求之诠释
        3.《产品质量法》视阈下不合格产品的判定标准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中“伪劣产品”的规范性分析
    (三)“伪劣产品”的司法认定路径
        1. 产品应具备使用性能
        2. 产品应满足相应的产品标准
        3. 应坚持对涉案产品进行质量鉴定为原则,不鉴定为例外
三、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销售行为的定性分析及其展开
    (一)以低价酒冒充高价酒销售行为的司法适用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之竞合
        1. 如果行为人销售的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合格产品,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 如果行为人销售的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不合格产品,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择一重处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几个问题[J]. 曲新久.  人民检察. 2016(03)
[2]价格检验在相关市场界定中的实证运用——对茅台、五粮液垄断案的再思考[J]. 唐明哲,刘丰波,林平.  中国工业经济. 2015(04)
[3]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及若干问题研究[J]. 张云.  政治与法律. 2003(01)



本文编号:3229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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