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罪疑难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6-21 16:44
我国刑法第310条对窝藏罪的对象规定为“犯罪的人”,而根据刑法第362条规定又使得窝藏的犯罪对象不仅限于“犯罪分子”。学界对窝藏罪犯罪对象进行了不同角度解读却不尽人意,究其原因还是现行立法不符合法律条文明确化要求,所以,将来修法应当将窝藏罪犯罪对象明确规定为罪犯、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窝藏罪的行为方式表现有: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窝藏行为与知情不举不同,窝藏罪表现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帮助的行为;而知情不举则表现为明知是犯罪分子也知晓犯罪行为而不向司法机关告发。窝藏罪与包庇罪不同,包庇行为是指行为人向司法机关作出与自己内心认知不相符的证明的行为。而冒名顶替犯罪人的行为是否应定性为窝藏行为,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另外对私了行为也不能作为窝藏罪来处理。对于指使肇事者逃逸用窝藏罪进行评价不具有合理性。针对窝藏罪行为方式存在的不足,建议将其修正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行为。根据刑法的限制,窝藏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犯罪分子本人窝藏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窝藏罪;共同犯罪人之间的窝藏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也不构成窝藏罪;犯罪的...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窝藏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1.1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现行规定
1.1.1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基本规定
1.1.2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特殊规定
1.2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解读
1.3 窝藏罪犯罪对象之改进
第二章 窝藏罪的犯罪行为问题
2.1 窝藏罪的行为方式解读
2.1.1 提供隐藏处所
2.1.2 提供财物
2.1.3 帮助逃匿
2.1.4 特殊窝藏行为
2.2 窝藏行为和其他行为的界分
2.2.1 窝藏行为与“知情不举”
2.2.2 窝藏行为和他罪行为
2.2.3 窝藏行为与冒名顶替犯罪人的行为
2.2.4 窝藏行为与私了行为
2.2.5 窝藏行为与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的行为
2.3 窝藏罪行为之立法完善
第三章 窝藏罪的犯罪主体问题
3.1 窝藏罪主体资格
3.1.1 犯罪分子本人对自己进行窝藏的问题
3.1.2 共同犯罪人之间窝藏的问题
3.1.3 教唆他人对自己实施窝藏的问题
3.1.4 窝藏罪主体的特殊规定
3.2 亲属间的窝藏问题
3.2.1 对亲属主体的质疑
3.2.2 亲属窝藏非犯罪化的提议
第四章 窝藏罪的特殊形态问题
4.1 窝藏罪的停止形态
4.1.1 窝藏罪的完成形态
4.1.2 窝藏罪的未完成形态
4.2 窝藏罪的共犯形态
4.2.1 窝藏者与本犯构成共犯的问题
4.2.2 窝藏者为片面共犯的问题
4.3 窝藏罪的罪数形态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间接正犯的中国命运[J]. 梁根林. 比较法研究. 2019(05)
[2]帮助行为的处罚根据与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控制[J]. 朱勇.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3]我国妨害司法罪立法的反思与完善[J]. 徐翕明. 社会科学家. 2019(04)
[4]法律拟制的语义内涵及规范构造[J]. 赵春玉. 思想战线. 2016(05)
[5]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法条竞合关系——兼评最高人民法院〔2009〕15号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J]. 胡江. 西部法学评论. 2015(06)
[6]“亲属容隐”原则与当代中国刑事法制的人伦回归[J]. 范忠信. 法学. 2015(01)
[7]刑事司法改革的断片思考[J]. 张明楷. 现代法学. 2014(02)
[8]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未来图景[J]. 姜涛. 环球法律评论. 2013 (03)
[9]事后不可罚行为研究[J]. 贾学胜. 现代法学. 2011(05)
[10]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J]. 骆群,时红. 行政与法. 2009(09)
本文编号:3241030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窝藏罪的犯罪对象问题
1.1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现行规定
1.1.1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基本规定
1.1.2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特殊规定
1.2 窝藏罪犯罪对象的解读
1.3 窝藏罪犯罪对象之改进
第二章 窝藏罪的犯罪行为问题
2.1 窝藏罪的行为方式解读
2.1.1 提供隐藏处所
2.1.2 提供财物
2.1.3 帮助逃匿
2.1.4 特殊窝藏行为
2.2 窝藏行为和其他行为的界分
2.2.1 窝藏行为与“知情不举”
2.2.2 窝藏行为和他罪行为
2.2.3 窝藏行为与冒名顶替犯罪人的行为
2.2.4 窝藏行为与私了行为
2.2.5 窝藏行为与指使交通肇事者逃逸的行为
2.3 窝藏罪行为之立法完善
第三章 窝藏罪的犯罪主体问题
3.1 窝藏罪主体资格
3.1.1 犯罪分子本人对自己进行窝藏的问题
3.1.2 共同犯罪人之间窝藏的问题
3.1.3 教唆他人对自己实施窝藏的问题
3.1.4 窝藏罪主体的特殊规定
3.2 亲属间的窝藏问题
3.2.1 对亲属主体的质疑
3.2.2 亲属窝藏非犯罪化的提议
第四章 窝藏罪的特殊形态问题
4.1 窝藏罪的停止形态
4.1.1 窝藏罪的完成形态
4.1.2 窝藏罪的未完成形态
4.2 窝藏罪的共犯形态
4.2.1 窝藏者与本犯构成共犯的问题
4.2.2 窝藏者为片面共犯的问题
4.3 窝藏罪的罪数形态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间接正犯的中国命运[J]. 梁根林. 比较法研究. 2019(05)
[2]帮助行为的处罚根据与中立帮助行为的处罚控制[J]. 朱勇.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3)
[3]我国妨害司法罪立法的反思与完善[J]. 徐翕明. 社会科学家. 2019(04)
[4]法律拟制的语义内涵及规范构造[J]. 赵春玉. 思想战线. 2016(05)
[5]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法条竞合关系——兼评最高人民法院〔2009〕15号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J]. 胡江. 西部法学评论. 2015(06)
[6]“亲属容隐”原则与当代中国刑事法制的人伦回归[J]. 范忠信. 法学. 2015(01)
[7]刑事司法改革的断片思考[J]. 张明楷. 现代法学. 2014(02)
[8]中国刑法现代化的未来图景[J]. 姜涛. 环球法律评论. 2013 (03)
[9]事后不可罚行为研究[J]. 贾学胜. 现代法学. 2011(05)
[10]论窝藏、包庇罪的对象[J]. 骆群,时红. 行政与法. 2009(09)
本文编号:3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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