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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单位行为入罪的教义学规则

发布时间:2021-08-18 07:11
  当前,我国单位行为入罪化存在着一定的无序现象。学界就单位行为的入罪范围提出了严格限制说、有限扩大说和全面开放说等观点。"严格限制说"的主张过于狭隘,不利于惩治单位犯罪的刑事政策,"有限扩大说"并未明确单位行为罪与非罪的边界问题,而"全面开放说"完全混淆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分欠缺合理性,实质上还有可能使单位成为自然人推卸刑事责任的分流渠道。事实上,单位行为入罪的范围和根据,首先应当明确刑法惩罚单位犯罪的社会治理与经济社会秩序维护之立法本意,其次应明确单位的人、财因素相结合的组织本质与单位犯罪系少数人控制的非法利益谋取本质。在此基础上,可以对单位行为犯罪化的教义学规则作具体限定,即以谋取非法利益为单位行为入罪的前提条件,以与单位的基本业务行为密切相关的行为为客观限制条件,以故意犯罪为主观限制条件。 

【文章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9,23(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单位行为入罪范畴的无序扩散化现象
二、单位行为入罪标准的学说概述及评析
    (一) 关于单位犯罪范围标准的学说概述
        1. 严格限制说
        2. 有限扩大说
        3. 全面开放说
    (二) 对相关学说的评析和质疑
三、单位行为入罪的实质根据
    (一) 以史为鉴:单位行为入罪的历史考察
    (二) 正本清源:单位与单位犯罪的本质揭示
        1. 单位的本质:人、财因素相结合的组织
        2. 单位犯罪实质:少数人控制的非法利益获取
四、单位行为入罪的教义学规则
    (一) 以谋取非法利益为前提条件
    (二) 与单位的基本业务密切相关
    (三) 单位犯罪应以故意犯罪为限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制度的困境与出路——以单位理论为视角的反思[J]. 黄晓亮.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15(05)
[2]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处罚标准宜统一[J]. 赵能文.  法学. 2015(01)
[3]重新审视德鲁克的目标管理——一个后现代视角[J]. 邱国栋,王涛.  学术月刊. 2013(10)
[4]英美国家企业刑事责任论的最新发展——以英国《2007年企业过失致人死亡罪法》为例[J]. 周振杰.  河北法学. 2010(12)
[5]单位成员行为的双重性与单位犯罪[J]. 卢勇.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1999(04)
[6]单位(法人)犯罪的概念及其理论根据——兼评刑事连带责任论[J]. 何秉松.  法学研究. 1998(02)
[7]关于“97刑法”与“79”刑法”若干问题的比较[J]. 刘守芬.  中外法学. 1997(03)



本文编号:3349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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