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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采砂涉黑涉恶犯罪惩治研究

发布时间:2021-11-05 13:34
  工程建筑领域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重点领域。文中以河道采砂行业为视角,以长江流域近一年来非法采砂涉黑涉恶犯罪的基本概况为着入点,分析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的特征、危害,以及我国现行刑法在对此类犯罪的认定与惩治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释明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的认定标准以避免司法过度扩张性认定、设置单独的"非法采砂罪"、将黑恶犯罪与腐败犯罪进行一体化治理等建议。

【文章来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27(01)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近一年来长江流域非法采砂涉黑涉恶犯罪的基本概况
二、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的特征及其危害
    (一)涉案地域广、人数众多,打击难度大
    (二)作案时间多为夜晚且在无光环境中作业,严重影响水路交通安全
    (三)影响社会治安的同时,严重破坏河流生态环境
    (四)属典型的暴利性犯罪,严重腐蚀地方政治生态
三、我国当前在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之刑法治理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一)司法实践中关于河道非法采砂黑恶犯罪认定的过度扩张
    (二)法益侵害具有多重性,罪名规制尚存争议
    (三)现行刑法规制下对“保护伞”的惩治系一种概率性事实,造成非法采砂行业中的黑恶势力扫而不绝
四、完善我国在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之刑法治理的一些建议
    (一)进一步释明河道采砂行业涉黑涉恶犯罪认定标准
    (二)增设单独的非法采砂罪
    (三)将非法采砂行业中的黑恶犯罪与腐败犯罪进行一体化治理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恶势力犯罪研究 [J]. 陈兴良.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4)
[2]环境法益视野下长江流域非法采砂行为刑法规制的重构 [J]. 熊琦.  学习与实践. 2019(07)
[3]避免黑恶犯罪的过度拔高认定:问题、路径与方法 [J]. 何荣功.  法学. 2019(06)
[4]惩治黑恶势力犯罪中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贯彻 [J]. 赖早兴.  法学杂志. 2019(06)
[5]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的刑法规制检视与调试——以涉黑犯罪与腐败犯罪的一体化治理为中心 [J]. 徐永伟.  北京社会科学. 2019(05)
[6]论生态法益的刑法保护 [J]. 申纯,张鹏.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5)
[7]非法采砂正掏空中国江河 [J]. 张原,申佳静.  生态经济. 2017(10)



本文编号:347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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