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价值选择与认定
发布时间:2022-01-06 08:46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设立,较为有效地保护了公民的个人信息。随后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性案例,也为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此类案件提供了较为可行的操作标准。但由于本罪具有预防刑法的特性,对其理解与适用应进行合理限缩。在理解这一罪名时,应当以兼顾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与数据产业发展的平衡为价值指引,注意两高的相关解释与《网络安全法》的衔接。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涵摄中,应将相关信息豁免制度作为辅助性参考,正确认定阻却构成要件的情形。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具有"可识别性",其范围包括身份识别信息和活动情况的信息,IP地址、Cookies等都可纳入,但在具体的认定上应当增加认定要素以限缩范围;作为构成要件要素的"国家有关规定"的范围应当限制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应当排除在外。
【文章来源】: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6(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衡量
(一)理解该罪的基本立场
(二)施行中的建议
二、信息豁免制度与构成要件的涵摄
(一)灵活运用目的限定原则
(二)本人同意的效果
(三)禁止收集原则及其例外制度
三、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和范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IP地址、Cookies等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
(三)认定要素补充与范围限缩
四、关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理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编纂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信息自决权——以刑民一体化及《民法总则》第111条为视角[J]. 刘艳红.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06)
[2]法益自决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边界[J]. 冀洋. 中国法学. 2019(04)
[3]刑法视野下公民个人信息法益重析及范围扩充[J]. 高楚南.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4]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边界——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为中心[J]. 江耀炜.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5]大数据视角下“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J]. 徐雄杰,叶丹枫. 中国检察官. 2018(07)
[6]大数据环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应然转向[J]. 敬力嘉. 法学评论. 2018(02)
[7]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限缩解释——兼对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之质疑[J]. 胡江. 政治与法律. 2017(11)
[8]被害人教义学核心原则的发展——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反思[J]. 王肃之. 政治与法律. 2017(10)
[9]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边界——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为视角[J]. 高富平,王文祥. 政治与法律. 2017(02)
[10]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重构[J]. 范为.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5)
硕士论文
[1]基于IP地址的网络实体地理位置定位技术研究与实现[D]. 朱彬.北京邮电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572143
【文章来源】:青岛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36(01)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衡量
(一)理解该罪的基本立场
(二)施行中的建议
二、信息豁免制度与构成要件的涵摄
(一)灵活运用目的限定原则
(二)本人同意的效果
(三)禁止收集原则及其例外制度
三、公民个人信息的内涵和范围
(一)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IP地址、Cookies等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
(三)认定要素补充与范围限缩
四、关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理解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民法编纂背景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信息自决权——以刑民一体化及《民法总则》第111条为视角[J]. 刘艳红.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06)
[2]法益自决权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司法边界[J]. 冀洋. 中国法学. 2019(04)
[3]刑法视野下公民个人信息法益重析及范围扩充[J]. 高楚南.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9(02)
[4]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刑法保护的边界——以“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实质解释为中心[J]. 江耀炜.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5]大数据视角下“公民个人信息”的界定[J]. 徐雄杰,叶丹枫. 中国检察官. 2018(07)
[6]大数据环境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应然转向[J]. 敬力嘉. 法学评论. 2018(02)
[7]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限缩解释——兼对侵犯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司法解释第2条之质疑[J]. 胡江. 政治与法律. 2017(11)
[8]被害人教义学核心原则的发展——基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益的反思[J]. 王肃之. 政治与法律. 2017(10)
[9]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入罪的边界——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所保护的法益为视角[J]. 高富平,王文祥. 政治与法律. 2017(02)
[10]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的路径重构[J]. 范为. 环球法律评论. 2016(05)
硕士论文
[1]基于IP地址的网络实体地理位置定位技术研究与实现[D]. 朱彬.北京邮电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57214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5721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