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研究
发布时间:2022-12-10 12:02
随着科技与信息的迅猛发展,社交网络作为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最主要领域,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们通过QQ、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更加便捷地进行生活和交往。作为现代交际活动的重要承载者,社交网络在给人们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滋生犯罪的危险,以社交网络为犯罪对象或犯罪载体的案例频频出现,亟需刑法的合理规制。以危害行为与社交网络平台的关系为标准,可将社交网络危害行为划分为侵入型、利用型、服务提供型等三种类型。从构成要件看,现行刑法中关于传统计算机犯罪的罪名能部分或间接适用于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或其关联行为,但并不直接也无针对性,不利于彰显罪刑法定主义和刑法谦抑主义,更不利于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将社交网络危害行为视为一种独立的危害行为类型,从实质上理解社交网络实行行为的含义,并区分社交网络危害行为与社交网络帮助行为。现行刑法关于利用社交网络实行赌博、洗钱、诈骗、传播淫秽信息、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行为适用的正犯和帮助犯标准并不明确,用传统罪名来规制此类社交网络危害行为尚待商榷,需要完善刑法对正犯和帮助犯的标准予以明确。服务提供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本质是一种帮助行为,现...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3 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概述
2.1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概念的界定
2.1.1 社交网络
2.1.2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主要类型
2.2.1 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2 利用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3 服务提供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第三章 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3.1 规制现状
3.2 规制局限
3.2.1 不利于彰显罪刑法定主义
3.2.2 不利于彰显刑法谦抑主义
3.2.3 不利于彰显罪责均衡原则
3.3 完善路径
3.3.1 确定社交网络危害行为在刑法行为体系中的独立地位
3.3.2 界定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实质涵义
3.3.3 区分社交网络危害的实行行为与帮助行为
第四章 利用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4.1 规制现状
4.1.1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赌博行为的规制
4.1.2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诈骗行为的规制
4.1.3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洗钱行为的规制
4.1.4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的规制
4.1.5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规制
4.2 规制局限
4.2.1 现行刑法关于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适用的正犯标准并不明确
4.2.2 现行刑法关于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适用的帮助犯标准并不明确
4.3 完善路径
4.3.1 完善刑法对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正犯的规定
4.3.2 明确刑法总则对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帮助犯的规定
第五章 服务提供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5.1 规制现状
5.2 规制局限
5.3 完善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716713
【文章页数】:5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3 研究对象与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
第二章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概述
2.1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概念的界定
2.1.1 社交网络
2.1.2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 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主要类型
2.2.1 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2 利用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2.2.3 服务提供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
第三章 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3.1 规制现状
3.2 规制局限
3.2.1 不利于彰显罪刑法定主义
3.2.2 不利于彰显刑法谦抑主义
3.2.3 不利于彰显罪责均衡原则
3.3 完善路径
3.3.1 确定社交网络危害行为在刑法行为体系中的独立地位
3.3.2 界定侵入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实质涵义
3.3.3 区分社交网络危害的实行行为与帮助行为
第四章 利用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4.1 规制现状
4.1.1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赌博行为的规制
4.1.2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诈骗行为的规制
4.1.3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洗钱行为的规制
4.1.4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的规制
4.1.5 利用社交网络空间从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规制
4.2 规制局限
4.2.1 现行刑法关于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适用的正犯标准并不明确
4.2.2 现行刑法关于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适用的帮助犯标准并不明确
4.3 完善路径
4.3.1 完善刑法对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正犯的规定
4.3.2 明确刑法总则对利用型社交网络犯罪帮助犯的规定
第五章 服务提供型社交网络危害行为的刑法规制
5.1 规制现状
5.2 规制局限
5.3 完善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成果
致谢
本文编号:371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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