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5-18 01:11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基本构造和类型主要由行为主体、行为的基本特点和主观要素三个方面构成。首先,对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主体的认定应当从身份性和职务性两个方面来进行界定,其中对职务性和身份性的判断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为标准。其次,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特点是该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既包括对国家环境管理权的直接危害性也包括对环境利益的间接危害性。最后,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主观要素主要包括故意和过失,据此,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两种基本类型分别是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和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前者包括故意实施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和对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所导致的污染环境的结果持有故意的行为。后者包括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和对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所导致的污染环境的结果持有过失的行为。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被监管人之间有无共谋,可以将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分为有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和无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对于有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而言,均可以按照相关环境...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构造和类型
1.1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构造
1.1.1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主体
1.1.2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特征
1.1.3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主观要素
1.2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类型
1.2.1 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
1.2.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1 无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1.1 是否成立共犯的问题
2.1.2 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2.2 有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2.1 共犯的刑事责任
2.2.2 犯罪竞合问题
第三章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3.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现状及问题
3.1.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现状
3.1.2 存在的问题
3.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立法完善
3.2.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3.2.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具体完善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76232
【文章页数】:4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构造和类型
1.1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构造
1.1.1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主体
1.1.2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特征
1.1.3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主观要素
1.2 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基本类型
1.2.1 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
1.2.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行为
第二章 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1 无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1.1 是否成立共犯的问题
2.1.2 实行犯的刑事责任
2.2 有共谋的故意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2.2.1 共犯的刑事责任
2.2.2 犯罪竞合问题
第三章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
3.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现状及问题
3.1.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刑事责任现状
3.1.2 存在的问题
3.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立法完善
3.2.1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立法完善的基本思路
3.2.2 过失不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为的具体完善措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976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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