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分析
发布时间:2017-06-01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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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受贿的行为方式不断翻新,表现出多样化、隐蔽化、期权化以及家族化等新特征。其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等关系密切的人参与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犯罪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普遍性,而且较为复杂,文章拟深入探讨。第一章,选取郑筱萸受贿案中其妻刘某、其子郑某参与的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进行深入分析,认为挂名领取薪酬的实质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此种情形下共同犯罪的成立取决于行为人是否均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和是否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第二章,对与挂名领取薪酬有关的刑法理论问题进行了探讨。首先采取历史的研究方法,对1949年至今我国大陆地区有关受贿犯罪共犯刑事司法规范进行考察,重点对1997年刑法删除受贿罪共犯条款而引发的争论以及理论与实务上意见的趋于一致的过程进行了介绍,认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受贿罪的共犯是我国刑法的应有之义。随后,文章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同实行犯问题进行了探讨,结合刑法总则中共犯与身份的有关理论,介绍了我国对此问题的不同观点,并认为该争论对司法实践意义不大,不应纠缠。接着,对以挂名领取薪酬的方式参与受贿的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处罚范围进行了分析,并主张对“特定关系人”概念进行扩大解释,以与立法中“关系密切的人”保持一致。第三章,首先提出挂名领取薪酬受贿,是指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密切关系的人不实际投入或者不充分投入工作、无正当理由而以挂名领取薪酬的方式,从请托方处获得钱款的变相受贿行为。然后,通过对十余个案例的实证分析,文章归纳挂名领取薪酬型贿赂的三个特征:主体方面,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不过通常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客观行为方面,非法收受财物的单次数额不大但持续时间较长,通常作案痕迹明显,容易查处认定;主观方面的罪过形式为直接故意,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认识到挂名领取薪酬的贿赂性质及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或职务行为的关联性,并决意收受财物。接着,文章从法益侵害和罪责自负的角度论证了关系密切的人挂名领取薪酬受贿的可罚性。随后,文章重点对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进行了分类以及对不同情形下的法律适用提出意见。在国家工作人员或关系密切的人单独实施挂名领取薪酬行为场合,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关系密切的人根据情况可单独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或无罪,实施职务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可构成渎职犯罪。而在共同实施挂名领取薪场合,国家工作人员一律构成受贿罪。关系密切的人对谋利事实不知情的,不宜将其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不过其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或洗钱罪;如果对谋利事实知情的,无论提前通谋还是事中通谋,均成立共同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实行犯,关系密切的人根据具体情况可构成教唆犯或帮助犯。根据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二者均有可能构成主犯或从犯。关系密切的人因缺乏身份责任要素应比照同等条件下国家工作人员的量刑而减轻处罚。
【关键词】:受贿罪 挂名领取薪酬 共犯 身份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92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导言9-16
- 一、问题的提出9-11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11
- 三、文献综述11-14
- 四、主要研究方法14
- 五、论文结构14-15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15-16
- 第一章 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典型案例分析16-22
- 第一节 郑筱萸受贿案中挂名领取薪酬部分的基本案情16-17
- 第二节 该案件的争议焦点17-19
- 一、郑妻刘某挂名领取薪酬部分是否成立受贿17-18
- 二、郑子郑某挂名领取薪酬部分是否成立受贿18-19
- 第三节 该案件定性与法律适用19-22
- 一、挂名领取薪酬的实质就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9-20
- 二、上述案件符合共同受贿的成立条件20-22
- 第二章 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有关理论分析22-31
- 第一节 关系密切的人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犯22-28
- 一、受贿共同犯罪刑事司法规范的沿革22-23
- 二、1997年刑法删除受贿共犯条款引发的不同解读23-26
- 三、关系密切的人能否构成受贿罪的共同实行犯26-28
- 第二节“关系人”参与受贿犯罪的处罚依据与范围28-31
- 一、可罚性分析28-29
- 二、“关系人”参与受贿犯罪处罚范围的界定29-31
- 第三章 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类型化分析31-39
- 第一节 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的基本问题31-35
- 一、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的概念31-32
- 二、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的特征32-34
- 三、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的分类34-35
- 第二节 不同类型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的法律适用35-39
- 一、单独实施挂名领取薪酬行为的法律适用35-36
- 二、共同实施挂名领取薪酬行为的法律适用36-39
- 结语39-40
- 参考文献40-44
- 附录:一些案件中挂名领取薪酬型受贿事实、挂名者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及处理等情况对照表44-47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47-48
- 后记48-49
【共引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张伟;;“正犯后正犯”与犯罪参与理论研究[J];法学家;2015年05期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熊亚文;必要共同犯罪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2 田凌涛;论帮助犯的因果关系[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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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1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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