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中结果避免义务的判断——以“明石人行桥踩踏事件”日本最高裁判所决定为例
发布时间:2017-06-12 00:08
本文关键词:过失犯中结果避免义务的判断——以“明石人行桥踩踏事件”日本最高裁判所决定为例,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判断是否成立过失犯,在确定有无预见可能性之前,首先需要确定结果避免义务的主体及其内容。尤其是存在过失的竞合的场合,具体应由哪些主体承担义务,以及作为刑法上的义务,义务主体具体应采取何种程度的结果避免措施,都需要针对具体案情进行具体探讨。在此情形下,由于数名义务主体未必成立过失共同正犯,要以过失犯的单独犯论处,就可能会对其科以重叠性的作为义务,为此还需要提出这种义务的正当化根据。
【作者单位】: 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关键词】: 过失犯 过失的竞合 重叠性的作为义务 结果避免义务 明石人行桥踩踏事件
【分类号】:D931.3;D914
【正文快照】: 一、引言在过失犯的研究中,无论就过失犯之结构采取何种观点,无疑都需要研究过失犯的实行行为。具体而言,按照新过失论的立场,那是对结果避免义务的判断;按照修正的旧过失论的立场,是在要求实行行为具有实质危险性的基础上,在不作为成为问题的场合,探讨是否存在作为义务以及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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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42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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