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驾驶入刑的可行性分析
发布时间:2017-06-15 20:05
本文关键词:吸毒驾驶入刑的可行性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吸毒驾驶的入刑作为刑法学前沿性的问题与法治社会热点,一直备受刑法学界的关注。2012年6月26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禁毒法》实施和禁毒工作情况时建议在修改刑法时增设"毒驾罪",该建议得到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吸毒驾驶究竟是否具有可罚性?其成为刑法中的单一罪的可行性到底存在何种困境?本文将以刑法学中犯罪构成理论、原因自由行为理论以及技术检测手段,对于吸毒驾驶入刑的可行性问题得出一个盖然性结论。
【作者单位】: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吸毒驾驶 毒驾罪 自由行为理论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瑕疵从毒驾的概念中可得出,毒驾的主体应当是未戒断毒瘾者或正在使用毒品者,属一般主体。在毒品的药理作用下,上述两种毒驾的主体因摄入毒都会导致判断力降低甚至丧失,进而使行为人的精神处于异常状态。这些症状的产生在刑法意义上的效果主要表现为:其一,行为人完全不能或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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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朝宁;;完善我国反腐败法律的可行性分析[J];知识经济;2013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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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53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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