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中的“应知”
本文关键词:论刑法中的“应知”,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在认定主观时,随着推定的引进与国家的介入,刑法中的“明知”正向“应知”不断位移。然而应知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存在一定脱节,有必要对应知作出一番疏浚。从附属到独立,从推论到推定,应知逐步迈向体系化。同时,将侵权法中的一般理性人标准移植到刑法认定应知中来,并在法定犯领域进行进一步理论拓展,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其理论基础在于它契合了司法平等、公正、效率、正义。在应知的认定方法上应坚持刑事证明与刑事推定并举,同时应注意到司法解释某些情形看似推定,实为间接证明的证据要求,推定必须要设定除斥条件,不是推定则不需要设定除斥条件。对应知的认定程度应为排除合理怀疑。鉴于法定犯的刑事司法实践远远少于民事或行政实践的现实,对“应知”的民事推定结论可直接适用于刑事。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第一章是对应知的整体概述。详细介绍了应知的内涵和应知在刑法中的表现形式。应知的认识内容和明知一样,包括特定的身份、物品、行为和状态。应知的本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为人主观心理的客观外化;二是体现一定的价值判断,这里的价值判断包括最高司法机关颁布司法政策的价值导向和法官在认定应知时自身的价值判断。应知的主观认识体系包括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对象的认识以及他人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判断。应知的表现形式有两个:一是刑法分则中的应知;二是司法解释中的应知,笔者又将它分为4类:一是将应当知道与知道一起使用,作为明知的内容;二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明知是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列举了视为应当知道的情形;三是将应当知道与知道一起使用,作为认定明知的兜底情形;四是在共犯领域内使用应知。第二章论述了应知界定标准的体系化过程及其呈现出的问题。应知从作为认定明知的中间环节而附属存在到司法解释中列举认定应知的若干情形,明确应知是明知的下位概念,到认定应知的限定性条件不断演变,再到基于保护某种秩序的政策,对于应知的认定范围趋向扩大。应知的体系化过程也凸显了应知认定的模糊性,在认定标准、认定方法、认定程度上缺乏一种共通的学说。第三章主要论述了认定应知的基本标准。对于认定应知的一般标准笔者采用了一般理性人标准,并论述了理性人标准的起源、理论基础、在刑法中引入一般理性人标准的合理性以及理性人标准的构建。在构建一般理性人标准时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能力和案件发生的场景这两个因素。此外,在法定犯领域应知的认识内容是违法性认识,并将理性人标准进行拓展。第四章论述了认定应知的方法,包括刑事证明和刑事推定。刑事推定和证明之间存在着本质区别,不能将二者等同。司法解释中列举的认定应知的情形有些不是推定,而是间接证据的证据要求。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推定可能带来的风险,推定必须要设立除斥性条件,不是推定则不需要设立。第五章介绍了应知的认定程度,在认定程度上笔者采用了“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它具备“高度盖然说”所不具有的优势。这种标准在最高司法机关颁布的司法政策中也得到了印证,同时也契合了特定的刑事政策。第六章介绍了针对应知的民事推论与刑事证明的确立。笔者以深度链接为例,论证了在法定犯领域针对应知的民事推定结论可以运用到刑事证明中来,同时笔者认为刑法应当吸收和借鉴民事司法实践中比较成熟的经验,使得法定犯领域中“应知”的认定更加成熟。
【关键词】:应知 刑事推定 一般理性人 排除合理怀疑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6
【分类号】:D924
【目录】:
- 摘要2-4
- Abstracts4-9
- 导言9-14
- 一、研究背景9
- 二、研究的价值和意义9-10
- 三、研究方法10-11
- 四、论文的结构11-12
- 五、文献综述12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12-14
- 第一章 应知概述14-21
- 第一节 应知的内涵14-18
- 一、应知的内涵14-17
- 二、应知的主观认识体系17-18
- 第二节 应知的表现形式18-21
- 一、刑法分则中的应知18-19
- 二、司法解释中的应知19-21
- 第二章“应知”界定标准的体系化过程及其问题所在21-28
- 第一节“应知”逐步体系化的过程21-25
- 一、应知尚未独立化,而是作为认定明知的中间环节而附属存在21-22
- 二、单独设置可以认定应知的若干情形,明确应知是明知的下位概念22
- 三、限定性条件逐步演变,推论正式逐步向推定过渡22-23
- 四、基于保护某种秩序的政策,对于应知的认定范围趋向扩大23-25
- 第二节 逐步出现的问题症结所在25-28
- 第三章 界定应知的标准28-39
- 第一节 应知的认定标准28-34
- 一、一般理性人标准的起源28-29
- 二、一般理性人标准引入到刑法中的合理性29-30
- 三、一般理性人标准的理论基础30-31
- 四、一般理性人标准的构建31-34
- 第二节 一般理性人标准的体系化理论拓展34-39
- 一、理性人标准在法定犯领域的拓展34-36
- 二、在法定犯中应知的内容侧重于违法性认识36-39
- 第四章“应知”的认定方法39-44
- 第一节 刑事推定与刑事证明39-42
- 一、推定不是证明,,而是证明的替代方法39-40
- 二、有些司法解释列举情形不是推定,而是间接证据的证据要求40-42
- 第二节 推定与除斥条件的设定42-44
- 第五章“应知”的认定程度: 排除合理怀疑44-47
- 第一节 基于同“高度盖然性说”的博弈44-45
- 第二节 基于对司法解释文本的分析45-46
- 第三节 基于对特定刑事政策的响应46-47
- 第六章 针对应知的民事推论与刑事证明的确立47-51
- 结语51-52
- 参考文献52-55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55-56
- 后记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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