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本质与刑罚的证成:基于共同善的重构
发布时间:2017-06-16 08:06
本文关键词:犯罪的本质与刑罚的证成:基于共同善的重构,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刑法实践以犯罪为核心而展开,犯罪是引发共同体的道德评价并受国家刑罚回应的行为,因此需要对犯罪的价值本质和为什么国家要以刑罚加以回应的证成难题作出解释。从自然法的视角看,法律的道德基础在于共同善。法律通过设置一个制度性框架让社会成员可以追求和实现共同善,而刑法是以强制方式保护社会成员的共同善实践机制的特殊规范。刑法通过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反映了这些行为对共同善的不尊重。共同善的本质决定了国家将犯罪者驱离共同善之外是内在回应性的,这支持了刑罚报应主义的合理性,也能回应报应主义所面对的诸多传统挑战。
【作者单位】: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自然法 共同善 犯罪 刑罚 报应主义
【分类号】:D914
【正文快照】: 一、导论刑法实践中出现的大量争议性案例,促使人们对刑法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追问。比如,因为自动取款机的故障而故意取出远超过卡内金额的行为是盗窃吗?如果一种行为,比如聚众换偶活动、自愿地进行身体器官的交易,并不会给其他人带来损害,那么这种行为应该入罪吗?刑法教义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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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志;;契约与社会的道德本质[J];中共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05年06期
2 ;[J];;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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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45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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