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政教审美原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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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政教审美原则论_古代文学专业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我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政教审美原则论,主要体现在三个维面:一是诗歌理论批评对政教审美原则论的阐说;二是词学理论批评对政教审美原则论的阐说;三是散文理论批评对政教审美原则论的阚说。上述三个维面,其论说的内容都主要围绕中和之美、微婉合度、温柔敦厚等论题加以展开。它们相互生发、相互共构、相互融通,共同构建出了我国古代文学批评政教审美原则论的骨架。
论文关键词:古代文学;政教之论;审美原则;维面;阐说
政教批评是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批评观念与批评理论之一。它是指在开展文学批评时,批评主体从儒家教化及其审美原则的角度对作家作品所进行的理论批评。在我国古代文学理论批评史上,政教批评有其源远流长的承传发展线索,从一个视角映现出古代文学理论批评的特色,具有独特的观照意义。本文对我国古代文学批评中的政教审美原则论予以考察。
一、诗歌理论批评对政教审美原则论的阐说
我国古典诗学的政教审美原则论发端于春秋时期。孔子是最早提出中和审美原则的理论家,其《论语·八佾》云:《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子从儒家中庸思想原则出发,认为《关雎》一诗在艺术表现上秉持了适度把握的原则,具有哀乐相谐的中和之美。其《论语·子路》又云;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对中和的原则从理论上予以阐说,他将士人中偏于两极之人称为狂者和狷者,认为他们的言行都是不合中和之旨的,是与一般人的行为准则所不合的。左丘明《左传·昭公三十一年》云:《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左丘明推扬《春秋》在表现方式上微婉合度,含蓄而深寓旨意,认为它较好地起到了劝善惩恶的社会功能。孔子、左丘明对微婉合度的中和原则的倡导与论说,成为后世文学政教审美原则论之滥觞。
汉魏六朝时期,是我国古典诗学政教审美原则论进一步凸显的时期。此时,对诗学政教审美原则的论说主要体现在司马迁、扬雄、《毛诗序》作者、刘勰等人的论说中。司马迁《史记·屈原传》云:《国风》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诽而不乱,若《离骚》者,可谓兼之矣。习舾司马迁承继孔子以来的中和审美原则论,论断《诗经》的主要篇什合乎中和之旨,他一反时人对屈原《离骚》露才扬己的指责,认为《离骚》怨而不露,诽而不乱,是合乎儒家中庸思想原则的。之后,扬雄《法言》提出:。诗人之赋丽以则,辞人之赋丽以淫。晚年的扬雄对自己早年致力于创作大赋深表后悔,他曾道。雕虫小技壮夫不为,扬雄在经过创作的长时间历练和反思后,他晚年崇尚华丽而合乎典则的。诗人之赋,对过度渲染、一味追求夸饰的。辞人之赋不以为然,体现出自觉地以中和审美原则指导文学创作的自律性。南朝时,刘勰《文心雕龙》多方面论说到文学批评的政教审美原则。如:《宗经》篇云:。《诗》主言志,诂训同《书》,摘风裁兴,藻辞谲喻,温柔在诵,故最附深衷矣。刘勰将温柔敦厚视为诗歌言说人的心志最本质的风格特征与审美要求,他界定具有。温柔审美特质的作品是最容易感人至深的。《明诗》篇又云:。诗者,持也,持人情性;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刘勰进一步强调诗歌要温柔敦厚、持人情性,他将孔子等人以来所倡导的中和批评准则倡扬了开来。
唐代,对诗学政教审美原则的阐说主要体现在孔颖达、刘蛲、徐衍等人的言论中。孔颖达《礼记·经解》云:。温谓颜色温润,柔谓情性和柔。《诗》依违讽谏,不指切事情;故云温柔敦厚是《诗》教也。ZS]船孔颖达进一步提出。诗教的论题。他认为,《诗》、《书》等作为。六艺各有所教,其教化也各有特点,其中,诗教乃。六艺教化之首,在发挥教化功能中具有突出的作用和地位。孔颖达将。诗教的最基本精神与特征概括为。温柔敦厚,这从内在质性上对诗教的本质予以了界定,从此,汉代以来人们所常言的。温柔敦厚作为诗教的核心观念之一,一直影响到历代文论家对作家作品的批评。孔颖达对。温柔敦厚作为《诗》教之义的解说,在古典诗学政教之论史上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之后,刘蛲《取士先德行而后才艺疏》云:。昔之采诗,以观风俗。咏《卷耳》则忠臣善,诵《蓼莪》而孝子悲。温良敦厚,诗教也。岂主于淫文哉!
刘蛲和孔颖达一样,也肯定。温良敦厚是诗教的基本特征他明确反对过度的、违背中和原则的。淫文。晚唐,徐衍《风骚要式》云,。美颂不可情奢,情奢则轻浮见矣;讽刺不可怒张,怒张则筋骨露矣。针对。美颂容易辞不符实的状况徐衍强调要反对过于感情用事,避免轻浮不实;针对讽刺容易直露的情况,他又提出反对一味叫嚣怒张的做法,认为这容易使诗作筋骨尽露,缺少感人的意味。
宋代,邵雍、王安石、魏泰、黄庭坚、韩驹等人对诗学政教审美原则都有所论说,他们将政教审美原则较广泛地推扬了开来。邵雍《答傅钦之》对诗歌的审美表现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即。恶则哀之,哀而不伤;善则乐之,乐而不淫,邵雍将孔子以来。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话题具体联系善恶观念阐说发挥了开来。王安石《诗义序》提出了。《诗》上通乎道德,下止于礼义的论断,对《毛诗序》中的。止乎礼义之论予以了重倡。魏泰《临汉隐居诗话》强调。诗主优柔感讽,不在逞豪放而致怒张也。黄庭坚也对中和审美原则予以过阐发,他反对。强谏争于廷,怨仇诟于道,怒邻骂坐之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的创作旨向和路径,认为这是失诗之旨的做法,此论从一个侧面道出了诗歌创作要持人性情的主张。韩驹《陵阳室中语》则云:。诗言志,当先正其心志,心志正,则道德仁义之语、高雅淳厚之义自具。三百篇中有美有刺,所谓‘思无邪’也。先具此质,却论工拙。韩驹较早将诗作的社会功用与创作主体心志的邪正联系起来立论。他提出,要想让诗作具有美刺之义,合乎儒家。思无邪的原则,首先必须要让创作主体。正其心志,,如果主体惰性淳厚,志向纯正,那么,诗作自然便会呈现出中和的审美特征。
元代,对诗学政教审美原则的阐说主要体现在虞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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