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参与主体的拆迁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空间生产研究——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为例
发布时间:2017-09-25 17:32
本文关键词:基于参与主体的拆迁农民集中安置社区的空间生产研究——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为例
【摘要】:基于空间生产理论,以镇江新区平昌新城拆迁农民集中安置社区为研究个案,揭示包括地方政府、开发企业、村集体组织和居民这些主要参与主体在安置社区空间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行动与作用,探讨安置社区空间生产的综合动力机制。实证表明,安置社区空间的生产是结合地方政府的公共权力运作、市场和原村集体组织的资本运作、以及居民对空间使用权益的博弈、平衡的复杂产物。地方政府通过权力和资本的结合加强对空间的控制,居民被规训的同时也进行抵抗,对空间进行重塑,构成了安置社区空间生产的基本运作逻辑。
【作者单位】: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关键词】: 安置社区 空间生产 参与主体
【分类号】:TU984.12
【正文快照】: 1研究背景与目的在我国近30年快速城镇化发展的背景下,城市对土地持续增加的需求使其不断向外围的农村地区进行扩张,但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要求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使得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受到了严格的约束,政府因此不得不通过土地流转集约利用农村土地[1],由此产生图1平昌,
本文编号:91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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