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
发布时间:2017-08-15 07:26
本文关键词: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
【摘要】:西夏——一个由西部少数民族所创立的政权,在其存续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文化,同时,作为与滋养于农耕文明的汉民族政权同时存在的政权,其政治经济等方面都受到汉文化的巨大影响。其中,作为中原文化核心的儒家文化对于西夏的法律的影响尤为显著。西夏的党项羌人经过不断地学习和熏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西夏刑事法律制度。 本文通过对于历史研究和比较分析方法的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综合运用,结合对于研究西夏法律制度有重大理论和现实价值的法典——《天盛律令》中关于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刑罚制度以及主要犯罪的相关规定,并进一步结合党项羌族所处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以及西夏国建国后统治者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探究了中原儒家思想是如何影响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从而揭示出一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带有中原汉族文化特色的深刻原因。 具体到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透过《天盛律令》中有关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阐述了西夏确立的严惩“十恶”原则、等级特权原则、宗法原则和减免原则,制定的笞、杖、徒、死四种主刑以及黥、戴铁枷、罚、没、革职五种附加刑。并进一步阐述了其主要规定的危害皇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即谋逆罪、背叛罪、失孝德礼罪、大不恭罪等;违反封建伦理纲常的犯罪,即恶毒罪、不孝顺罪、不睦罪、内乱罪;侵害人身财产的犯罪;官吏犯罪,即贪状罪、失职、渎职、泄露国家机密的犯罪以及有关畜牧的犯罪。本文第二部分分析了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儒家化的具体体现,具体而言:十恶制度的规定是儒家“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纲常名教思想的法律化;确立八议制度、官当制度、设定亲节门等维护传统礼治秩序的制度是为了维护封建等级特权;规定了亲亲相为隐,不为罪、亲属相犯,准五服以制罪的宗法原则,彰显了封建社会的家族本位思想;通过老幼重病减罪、自首和以功抵罪的规定,贯彻省刑慎法的思想。以上刑事法律制度的设立和刑罚原则的运用都渗透着儒家的宗法伦理等级特权思想以及实施仁政、省刑慎法的思想,是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儒家化的鲜明体现。本文第三部分仔细探究了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儒家化的原因,主要有:在中国传统法律传承的过程中,儒家文化与传统法律经过两汉、魏晋、隋唐的逐渐渗透融合,最后使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的正统法律思想。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为儒家化提供了前提;西夏从一个居住在偏远的西北地区的少数民族,经过不断地迁徙和扩张,成为地涉今宁夏、陕西、甘肃等地区具有万余里疆域的国家,这就为西夏突破本民族的界限,学习中原先进文化即儒家文化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地理条件;西夏建国后,通过采取译汉籍、办“国学”、尊孔子、立科举等措施,使得儒家思想文化在党项文化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统治者对儒学的尊崇也推动了儒家化的进程。综合多方面的因素,使得西夏的刑事法律制度彰显出儒家文化的特征。本文的最后一部分,总结性地阐述了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概况、其儒家化的表现以及儒家化的深刻原因。
【关键词】:刑事法律制度 儒家化 表现 原因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24;D929
【目录】:
- 内容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一、西夏刑事法律制度概述12-24
- (一) 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12-17
- 1. 严惩“十恶”原则12
- 2. 等级特权原则12-14
- 3. 宗法原则14-15
- 4. 减免原则15-17
- (二) 刑罚制度17-20
- 1. 主刑17-18
- 2. 附加刑18-20
- (三) 主要的犯罪20-24
- 1. 危害皇权和统治阶级利益的犯罪20-21
- 2. 违反封建伦理纲常的犯罪21-22
- 3. 侵害人身财产的犯罪22-23
- 4. 官吏犯罪23
- 5. 有关畜牧的犯罪23-24
- 二、西夏刑事法律制度儒家化的表现24-34
- (一) 十恶制度:纲常名教的法律化25-27
- 1. 关于十恶25
- 2. 关于纲常名教25-26
- 3. 纲常名教的法律化的表现26-27
- (二) 等级特权:维护传统礼治秩序27-29
- 1. 儒家的礼治观27-28
- 2. 礼在西夏刑事法律制度中的表现28-29
- (三) 宗法原则:彰显家族本位29-32
- 1. 家族本位思想29-30
- 2. 家族本位思想在西夏刑事法律制度中的表现30-32
- (四) 减免刑罚:贯彻省刑慎法思想32-34
- 1. 儒家的省刑慎法思想32
- 2. 省刑慎法思想在西夏刑事法律制度中的表现32-34
- 三、儒家思想对西夏刑事法律制度产生影响的原因34-44
- (一) 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为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提供了前提34-40
- 1. 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的历程34-39
- 2. 儒家文化在中原文化中占有的重要地位39-40
- (二) 西夏内徙为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创造了条件40-41
- (三) 统治者对儒学的尊崇推动了西夏刑事法律制度的儒家化的进程41-44
- 1. 译汉籍41-42
- 2. 办 “国学”42-43
- 3. 尊孔子43
- 4. 立科举43-44
- 四、结语44-46
- 致谢46-47
- 参考文献47-48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7条
1 陈永胜;试论西夏的立法[J];甘肃理论学刊;2004年04期
2 陈永胜;;试论西夏的刑罚[J];甘肃理论学刊;2006年01期
3 姜歆;论西夏法典中的刑事法律制度[J];宁夏社会科学;2003年06期
4 杜建录;论党项宗族[J];民族研究;2001年04期
5 杨积堂;西夏刑罚体系初探[J];宁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04期
6 彭向前;;《〈天盛律令〉与西夏法制研究》评介[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02期
7 陈旭;儒家的“礼”与西夏《天盛律令》[J];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03期
,本文编号:676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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