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市场调控的制度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0-11-05 11:10
我国正处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化的进程始终与土地资源的利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人类在土地利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都是伴随着城市化现象而产生的。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土地市场主要的问题有:非农化速度过快,导致土地市场供给总量失控;大量的划拨土地进入灰色土地市场,政府无法垄断土地一级市场,流失了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只成了名义上的土地所有者;土地市场结构失衡,配置效率低下;土地协议出让与公开出让并存,市场秩序不规范等等。这些问题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其背后必有深层次的制度原因,因为完善的土地市场是由调控约束系统、交易系统、支持系统等组成,所有的这些系统都是以特定的制度环境为平台,在该制度的影响下运行。 由于土地市场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系统的运行基础、运行机制、运行监测、运行预警、运行保障,笔者把运行保障作为切入点,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理论基础,利用西方制度变迁理论和博弈论等分析工具,研究土地市场调控的制度保障问题。这一选题不仅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特别的实践参考价值:此研究可算是对中国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工具设计的一点探索。 论文可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本论文的选题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回顾和简要评价国内外土地市场调控的相关理论研究成果,介绍论文的研究理论依据。 第二部分由第二章和第三章构成,分析研究城市化进程中我国的土地市场发展历史和现状,评价其绩效,指出改革的方向。研究土地市场机制,包括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规律,分析土地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关系,提出市场调控的目标和制度保障选择。 第三部分是论文的核心部分,由第四章至第七章构成。第四章土地征用制度和第五章土地储备制度,主要是从供求机制研究土地市场调控的制度保障。第六章土地市场公开交易制度主要是从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研究土地市场调控的制度保障。第七章用途管制—农地保护制度,则是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以土地市场的发育与农地保护的互动关系为基础,研究土地市场调控的制度保障。
【学位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05
【中图分类】:F293.2
【部分图文】:
︵竖令︶彩旧裂洲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图6一 22003年我国存量用地出让与总量对比图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4)绘制二、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提高2002年国土资源部制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后,经营性用地必须按市场化方式供地,非经营性用地的供应也引入了竞争机制。譬如,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的改革提上了日程。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土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尖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造成低效率用地的根子在于低成本用地,土地供应和交易没有全面实现市场化,特别是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利用率最低’“。行政事业单位用地也应市场化配置
第六章土地公开市场交易制度我们欣喜地看到,2003年我国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比例已达到6.08%(见图6一3)。一方面,200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划拨用地目录》规定非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采用市场化配置是鼓励和引导的,但不是强制性的;另一方面,非经营性用地作为配套用地,占一个开发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一般在20一30%之间“。因此,6.08%的非经营性用地配置比例已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比例分别为0.31%、3.00%、1.51%、0.41%和 0.84%。住宅22.38%公建水利5:;‘其他6.08%商服设施 3.00%20.19%圈商服·.工矿,口住宅·口交通.,.设施}}·圈公建一{一水利’{.口特殊”图6一 32003年我国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4)绘制三、公开交易程度有所提高但进程缓慢表6一 51999一2003年公开出让方式占比表年年份份.1.、『I卜L
【引证文献】
本文编号:2871551
【学位单位】:复旦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年份】:2005
【中图分类】:F293.2
【部分图文】:
︵竖令︶彩旧裂洲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图6一 22003年我国存量用地出让与总量对比图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4)绘制二、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程度提高2002年国土资源部制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后,经营性用地必须按市场化方式供地,非经营性用地的供应也引入了竞争机制。譬如,随着地方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的改革提上了日程。这是因为,一方面我国土地资源紧缺,人地矛盾尖锐;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土地利用效率不高,造成低效率用地的根子在于低成本用地,土地供应和交易没有全面实现市场化,特别是庞大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划拨土地利用率最低’“。行政事业单位用地也应市场化配置
第六章土地公开市场交易制度我们欣喜地看到,2003年我国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比例已达到6.08%(见图6一3)。一方面,2001年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划拨用地目录》规定非经营性用地可采用划拨方式供地,采用市场化配置是鼓励和引导的,但不是强制性的;另一方面,非经营性用地作为配套用地,占一个开发区域总面积的比例一般在20一30%之间“。因此,6.08%的非经营性用地配置比例已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其中,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水利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比例分别为0.31%、3.00%、1.51%、0.41%和 0.84%。住宅22.38%公建水利5:;‘其他6.08%商服设施 3.00%20.19%圈商服·.工矿,口住宅·口交通.,.设施}}·圈公建一{一水利’{.口特殊”图6一 32003年我国经营性与非经营性用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国土资源年鉴(2004)绘制三、公开交易程度有所提高但进程缓慢表6一 51999一2003年公开出让方式占比表年年份份.1.、『I卜L
【引证文献】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张娟锋;住宅价格与土地价格的城市间差异及其决定因素研究[D];浙江大学;2008年
本文编号:287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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