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十六大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调整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在不同历史时期采用不同战略布局来发展区域经济。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再度作出重大调整,呈现出条块结合状战略新布局。
十六大以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历史演进
要了解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新调整,先需对十六大以前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有一个大致的回顾。
(一)均衡发展布局
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代末,针对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东部沿海与内地生产力发展极不对称的畸形现状,中共第一代领导集本文由收集整理体基于区域均衡发展符合社会主义生产力布局规律的认识以及备战需要,采用了区域经济均衡发展的战略布局,即有计划地平衡沿海与内地的工业布局,将经济资源向内地倾斜。这一战略布局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但却限制了东部沿海地区对原有优势的利用以致发展缓慢。
(二)非均衡发展布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大解放,邓小平提出关于沿海和内地如何从先富到共富的“两个大局”的战略构想,并指出:“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是客观的经济规律,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应充分尊重这一规律。”基于这一指导思想,党中央将经济资源配置首先向东部沿海优势地区倾斜,也使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并加快了对外开放步伐,成为改革开放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但也导致东部与中西部的差距急剧扩大。
(三)协调发展布局
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推动形成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即在承认地区差别的前提下,在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的基础上,促进区域之间的优势互补,以实现协调发展。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作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贯彻的一条重要方针和战略任务。1999年9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2001年10月,“十五”计划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地区协调发展作为一项战略任务。
十六大以来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的两大新调整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调整、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布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制定并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与此同时,为了推动区域经济科学发展,作出了全新的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
(一)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
首先,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加大了西部大开发力度,其进展如下: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这是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总体性纲领文件,启动了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加速发展。 2010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明确了之后十年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总体目标,指出要在综合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态环境保护上都要上一个大台阶。2011年的“十二五”规划把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放在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优先位置,足见党中央对西部大开发的高度重视。
其次,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部署。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体制性、结构性矛盾逐渐显现,发展因缺乏活力日益缓慢。针对这一状况,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经济专家等多次前往实地调研,商讨对策。2003年10月,笔耕论文新浪博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就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做出重大战略部署,吹响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号角。2007年8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提出将东北地区建设成为综合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重要经济增长区域,犹如一支强心剂,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提供了更为切实可行的规划指导。
再次,促进中部崛起的提出。随着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等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中部地区却成“区域发展战略盲区”。发展相对落后的中部地区制约着东、中、西部的协调发展,影响着经济发展全局。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完善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2004年3月,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明确提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构想。同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之后,推动了促进中部崛起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中部地区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快推进改革开放,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之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驶入了发展快车道。2009年10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这是促进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进入了新阶段。
(二)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作出了全新的划分主体功能区的战略部署,标志着经济发展观念的历史性转变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上的重大创新性调整。2005年10月,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按照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的不同要求,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并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评价指标,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发展格局。”这是首次提出通过划分主体功能区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2006年3月,“十一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主体功能区形成,并根据各区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2007年2月,胡锦涛指出“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要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城镇化格局,明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规范空间开发秩序,逐步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2007年12月,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国土规划,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2010年底,国务院印发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标志着中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诞生,也标志着主体功能区战略正式形成。这一规划具有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一是确立了未来国土开发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二是提出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六个新理念和五项新原则;三是按照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提出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以及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主体功能区战略将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极为重大的影响,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首先,主体功能区战略指明了国土开发方向,规范了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其次,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实施有针对性的发展政策和措施,这样就做到了因地制宜,有的放矢,避免了盲目开发、重复开发,从而使经济发展更加合理、高效。再次,由于对各主体功能区的科学定位,做到了未雨绸缪,提前预防了不当开发可能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生态失衡等问题,有利于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最后,针对主体功能区不同定位,实行不同的绩效评价指标和政绩考核办法。这样就做到了评价标准多元化,而不是不顾地区差异地“一刀切”,有利于各地政府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实现经济健康发展。
本文编号: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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