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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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研究》2013年第3期文章
宋马林、王舒鸿:环境规制、技术进步与经济增长
这种局面不彻底改变,中国企业就会继续缺乏长久获利能力,靠资源
环境的损耗维持低层次、非良
性循环。要实现涉及环境保护的科技进步,需要企业这一微观主体的努力。但是,在中国转型期, 多种因素的影响使企业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技术进步的态度具有不确定性。 当前,许多企业还不可能主动把自己的发展理念上升到区域协调发展大格局中,致力于清洁生产,减少资源配置对周边环境的压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效率;不可能在产品生产中,自觉地进行产品生态设计以减少资源消耗和非期望产出排放,实现产品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对环境影响的最小化;也不可能自愿改变生产模式,进行集约型的发展,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因此,政府开始通过干预企业行为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K o l s t a d ( 1 9 9 6 )就认为,政府的干预或规制会对环境的 好转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建议积极采用一些不可逆的、沉没成本不大且周期短的污染控制政
策。涂正革 ( 2 0 0 9 )还采用方向性生产前沿函数模型进行模拟,发现高生产率低污染率的企业比起 低生产高污染的企业来说,环境规制的成本较高,并采用北京、河北和甘肃的案例进行了说明。 M a r c o n i ( 2 0 1 0 )则指出,单方面的环保税政策可以增加技术改进速度和缩短环境污染减轻的时间。
确实,在财力相对匮乏的中国中西部地区,,如果没有政府进一步的财政投入,去帮助企业从国际上引进、消化和吸收与环境相关的先进技术,通过开展国际合作开发和自主创新等各种方式提高整个 生产部门的环保技术,这些地区的环境效率的提升将有更长的路要走。只有当政府推动低层次的
发展模式转变为高层次的发展模式后,才会促进环保技术大发展,促使中国朝着清洁生产的方向发展,并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升级,从而提升中国整体的环境效率。因此,由于无法确保企业在注重发展自身的同时肩负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政府的作用就不可或缺。尤其是对一些碳排放强度相对较高但目前又不可缺少的生产部门,例如山西、内蒙古和新疆等省区的煤炭采掘业等,需要政府推动来提高环境效率。当然,政府的推动也需要考虑到受众的承受能
力,制定阶梯化的定价或税收机制,用直接或间接等多种方式实施 (李虹等, 2 0 1 1 )。 作为全球最大的新兴国家,中国需要大力推动环保领域的官产学研结合,促成企业与科研单位
的紧密型利益联接。这其中,构建合理的、稳定的环境政策体系,是提高环境效率的长久保障。对 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各个地区所面临的经济环境特点均不相同,所以必须分区域制定相应的政策
措施,改进和完善环境政策体系,逐个击破,才能更有效地促进中国转型期环境效率的提高。技术
因素和政策因素两者对环境的影响具体有多大,从现有的相关文献上来看,还不得而知。王兵等 ( 2 0 1 0 )认为人均 G D P、 F D I、结构因素以及环境管理能力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对环境效率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张成等 ( 2 0 1 1 )提出,合理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不仅能使企业实现治污技术的提升,而且可以实现生产技术的进步,从宏观上提出人均 G D P的提高对环境效率有促进作用,而产业结构、贸易开放和财政分权对环境效率的提高有阻碍作用,且东部地区环境效率比中西部高。本文认为,出 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有些研究所采用的环境规制指标,只是从某一方面分析了环境效率的影响因
素,并不能全面地反映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有些研究仅仅依靠定性的分析方法来判断,就更增加了结论的不确定性;还有些研究所分析的技术进步因素指标,并不仅仅是指环保技术的进步,其中也包括生产技术的进步,这样就会使结果产生不小的偏差。所以,在进行环境规制和技术进步对环境影响的分析中,需要引入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而不能仅仅停留在理论和定性分析的层面,这正是本文研究目的。如果将针对环境问题的政策因素 (如环境规制 )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那么在环境规制条件下的技术进步也就是环境保护技术的进步。环境规制恰恰是技术进步的前 提,技术进步也反过来影响环境规制,这样的定量分析就能够使结果更加贴近现实。但现有文献大都单独分析环境规制或技术进步对环境的影响,将两者结合起来进行定量分析的文献仍然鲜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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