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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障碍研究

发布时间:2015-02-06 10:11


  论文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国内文化消费以年均两位数持续增长,推动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但是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精神文化相对物质文明而言,并没有齐头并进而是跛腿。我国目前的文化产业存在发展缺乏活力,盈利水平不高、缺乏创新等诸多弊端,究其主要原因在于国有资本过分垄断,缺少非公有资本的进入。

  论文关键词 非公有资本 文化产业 文化创新

  一、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研究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之前,首先要明确文化产业与非公有资本。文化产业是指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以满足社会精神文化需求的经营性行业门类的总称。这一术语最初出现在1947年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 我国的文化产业概念是从20世纪80年代伴随国家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而迅速壮大起来的。2000年10月,党中央在“十五”规划的《建议》中,正式提出文化产业概念。而非公有资本就是在国内资本里面,相对于公有资本而产生的名词,公有资本是国家和集体对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占有和支配关系,反之非公有资本就是国内资本除国家和集体这两个主体之外的资本所有者即民营资本。
  (一)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必要性
  1.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推进文明延续
  首先非公有资本具有灵活机动的特性,对于文化产业能够很好的推动产业的发展,有利于人民精神文明生活的丰富,以及调动民营资本等非公有资本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其次,非公有资本的进入,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我国许多的技艺手法都是由坊间保存,如在享有“中国香包刺绣之乡”的庆阳,手工刺绣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民营企业的积极参与中得到很好的保护、发掘、传承,香包已经作为一个文化产品走向国内外。
  2.促进经济增长,推动文化创新
  (1)促进经济增长。“十一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速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的平均增速。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率不断上升,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5.8%,占GDP的比重达到2.75%,从整体来看,我国文化实力与经济实力、国际影响力不相适应。美国400家最富有公司中,1/4是文化企业,而资产在100万美元以上的400余家美国大众传播公司的总收入高达1500亿美元。因此文化产业对于经济的增长意义重大。
  (2)推动民族文化创新。我国目前的文化创新形势不容乐观,深层次的原因主要在于资本对接困难。推动文化创新需要非公有资本的进入,首先能够解决资金的难题,目前我国非公有资本经过二三十年的积累,形成了很大的资金总量。其次非公有资本的进入,肯定是要求投资回报的,市场化运营是保障回报的重要手段,提升经济效益,产生更多的文化创新产业。第三,非公有资本来自民间,能很好的了解人民的需求,达到文化创新的具体要求,满足人民的精神产品需要,,如电影《泰囧》的成功。
  (二)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可行性
  1.所有制的要求
  我国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的许多领域包括文化产业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从所有制上来看,我国在宪法中明确要求鼓励和引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资本就是多种所有制在资本上的体现,政策上要求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投资方向,在最新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要求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因此,除国家明令禁止的外,所有领域一律是对非公有资本开放的,文化领域理应在法律禁止之外的领域对非公有资本开放。
  2.政策法规的要求
  在政策上,由于我国在进入新世纪以来深刻的了解文化产业对于国家经济和文化的重要作用,早在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就高度重视非公有资本对于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在2006年9月13日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以及在最新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中规定:“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降低社会资本进入门槛,允许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
  在法规上,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法规,最早是国务院在2005年8月8号发布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同时在地方规章和具体领域规章也有相应的法规出台,地方规章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实施意见》。

  二、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主要障碍

  (一)思想认识障碍
  1.政府思想认识错误,致使政策落实不到位
  对于政府领导支持非公有资本,十六大以来,要求“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片面的理解引导非公有资本发展的政策,致使形成我国的文化产业的经营主体不合理,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经营与管理不分的局面。主要的误区有:其一,即使在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下,片面的认为非公有资本不可靠,关键行业还是需要国有资本把持,只是把非公有资本放在“服务”公有资本的地位上面。其二,部分政府存在着重工业、农业,轻文化的思想,过分的看重第一、二产业,忽视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导致产业失衡。原因在于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正处于上升时期,其蕴藏的巨大财富和影响被政府所忽视,同时文化产业不如第一二产业具有立竿见影的经济效益,只是片面认为文化产业目前只处于帮扶状态。


  2.非公有资本思想认识错误,致使其敬而远之
  非公有资本也存在思想上的认识误区,对于投资文化产业存在敬而远之的思想。认为文化产品具有非物质属性和较强的意识形态特征,受国家对意识形态领域严格监管的影响,很多投资者不敢轻易涉足,特别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领域总是敬而远之。 害怕资金风险。同时由于非公有资本中尤其是民营资本资金量比较小,存在投资偏好,即对于快回报的产业喜好偏重,但是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存在投资回报期长的特点,致使非公有资本在投资选择上对文化产业敬而远之。
  (二)国家垄断过多,国有文化产业市场意识淡薄
  1.国家垄断过多
  文化产业作为涉及意识形态的领域,国家对其过分重视。在前苏联以及东欧国家的前车之鉴下,害怕过分放开文化而导致西方敌对势力的和平演变,即使在改革开发取得巨大的经济成就之时,急需对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下,还是过分重视国家对文化的垄断,但作为人民主要内部矛盾之一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明不对称的背景下,国家正慢慢放开国家对于文化的过分控制,从上文可以看出,大量的国家文化产业规划,国务院规章以及地方对于文化产业的指引,使得我国目前的文化产业效益相对以前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与发达国家文化产业的比较,差距甚大。这是一个悬殊的对比:全世界每100本图书,85本由发达国家流向不发达国家;美国生产的电影占全球影片数量的10%,却占用了全世界一半的观影时间。 深究其原因,还是在于国家垄断过多。可以从2005年的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的条文中看出,即使放开了一些产业部门对于非公有资本的进入限制,如娱乐、出版物发行、印刷复制等领域,但更多的是依旧不能进入的领域,如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通讯社、报刊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等。同时在该决定中还规定的有对于资本控制和准入审批,如该决定的第5、6、8条,放开资本的同时也限制了资本。
  2.缺乏市场意识
  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萧条,主要在于缺乏市场意识,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我国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在于存在市场,承认市场作用和价值规律,从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生活引入市场这一机制,真正的盘活了计划经济时代发展乏力、经济效益不高的困境,那么同样的作为改制中的文化产业,也迫切需要市场这一条鲶鱼来激活文化。我国目前的文化产业,还是存在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国家事前审批的过多,把控的过严,即使在文化产业改革后的这些年,还是以国有文化为主来供给文化产品,只能生产出满足当权者的文化产品,而无法满足人民的需要。同时没有充分市场激励的文化资源会大量闲置,这是对于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是人民日益需要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却是遵循守旧,铁饭碗思想浓重的从业人员。没有市场意识的文化产业,既不能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投资文化产业,也不可能又好又快的实现社会主义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
  (三)规范抽象,无直接指导意义
  国家对于设计文化产业的管控严格,那么作为管控工具的政策法规也十分繁杂,据不完全统计,仅国家的部、委、司、局涉及的文化产业规章就有70个以上,加上各地方的地方性规章,仅就数量上的多就赋予了行政部门对于文化产业的话语权。首先,繁多的规章,并没有很好的起到引导非公有资本的作用,文化产业作为一个产业,存在较多的行业,如出版、影视、音乐、游戏等等,各个行业都有其本身的个性,因此就决定了规范的抽象性。其次,具体制定行业实施细则的部门,由于其行业特性与既得利益的驱使,也并没有能够很好的细化政策到各个行业,致使国家的政策不能很好的落到实处,非公有资本这种民营资本,没有政府的导向根本不敢轻易尝试。第三,各省文化资源不尽相同,非公有资本发展状况也不相同,这就决定了国家的政策法规出台具有抽象性,需要配合各地方的实施细则才能使政策落实,但是各省制定细则不尽相同,实施更加不尽相同,目前各省文化产业的发展状况就可以看出,东部发达地区的文化产业稳居国家各省排名前列,在文化产业年营业收入上,前六位依次是广东、上海、北京、山东、江苏、浙江。 因此具体的细则还是需要各省来制定,不然国家的政策导向就不能实施,就没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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