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弃风电现象背后风电产业发展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5-21 03:56
【摘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大势所趋。清洁能源因其天然属性日益为当代世界各国所重视,其开发利用既可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解决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能源瓶颈,又能够减少环境污染,减轻应对国际气候变化问题的压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能源结构优化双赢。我国是一个多煤少气贫油、以煤为能源主体的国家,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维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必须有大量能源作为支撑,必须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要用清洁能源逐步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同时努力减少环境污染,兑现我国应对国际气候变化问题的承诺,承担起我国作为世界大国的责任。《可再生能源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十三五”能源规划》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出台大力促进了我国清洁能源的发展,风电产业作为我国清洁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蓬勃发展,在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后进入“井喷式”发展阶段,我国风电装机总量于2010年超越了美国,成为全球排名第一的国家。然而,我国风电产业在高速发展的背后于2010年开始出现弃风电现象,至今依旧十分严重。从2010年开始到2016年,风电产业中的弃风电现象造成的电量损失大约为1500亿千瓦时,虽然2017年后我国的弃风电现象有所好转,但情况依然十分严峻,据估算,2010年至今我国弃风电现象造成的电费损失大约为1200亿元。我国弃风电现象产生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原因,其中主要包括技术原因、政策原因和法律原因等,笔者在本文中着重分析其中的法律原因。首先,笔者全面剖析风电产业发展背后的弃风电现象造成的影响,从这里入手,着重分析法律原因。笔者通过对我国风电产业现行主要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后发现,弃风电现象背后的法律原因包括立法和执法两方面存在的缺陷,笔者依据相关法学理论,针对上述法律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笔者认为我国在立法上应健全风电产业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强制性规则,完善具体法律制度,构建多元化能源纠纷解决机制;在执法上应明确能源管理机构职责,构建统一监管模式,规制行政执法行为。综合立法与执法两方面考虑为我国风电产业的健康发展谏言献策。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67
【学位授予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9
【分类号】:D922.6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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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剑楠;;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0年S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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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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