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是什么性格特征_绿色建筑的经济理性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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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的经济理性与对策
发布日期: 2012-03-06 发布:
2008年第8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论述了绿色建筑的内涵,比较了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 应用生命周期成本法和造价分析法探讨了绿色建筑的价值理念。基于绿色建筑外部性分析,阐述了解决绿色建筑外部性的经济原理,提出了一些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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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建筑; 价值理念; 经济原理; 生命周期; 造价分析; 发展对策
Abstract:Meaning of green building was discussed. Compared with generic building, both life cycle cost method and cost analysis method were adopted to discuss value and idea of green building. Based on externality of green building, economic principle to solve the externality of green building was analyzed, whereafter some strategies aiming at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green building was proposed.
Key words:green building; value and idea; economic principle; life cycle; cost analysis;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TU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08-0119-04
1绿色建筑的发展
1.1 绿色建筑的内涵
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给自己带来快乐和自豪的同时,也逐步意识到建筑带来的人与自然的隔离及建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与破坏。为建筑能重新回归自然、亲和自然、实现与自然共生的问题,专家和学者们提出了“绿色建筑”的概念。
绿色建筑的内涵是说从建筑选址、设计、施工、使用运营、管理及废弃的全过程中,在维护环境基本生态平衡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资源,满足人类安全、健康、高效、舒适的居住和使用,达到建筑与人的和谐共存。2004年8月,建设部将绿色建筑明确为: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安全的居住、工作和活动的空间,同时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物料生产、建筑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及拆除、回收过程)中实现高效率地利用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的建筑物。因此绿色建筑具有的理念是:
1.1.1节能理念:一般建筑能耗严重,在使用能耗的过程中50%的能源被消耗掉,并由此产生严重的环境污染;绿色建筑要求将能耗的使用在一般建筑的基础降低70%~75%,并减少对水资源的消耗与浪费。
1.1.2环保理念:一般建筑实行商品化生产,设计实行标准化、产业化;绿色建筑强调尊重本土文化、自然、气候,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废水、垃圾处理以及提高室内环境质量,实现环境零污染。
1.1.3和谐理念:一般建筑设计理念是封闭的,将建筑与外界进行隔离,无法感知气候变化;绿色建筑与外界交叉相连,外部与内部可以自动调节,有利于人体健康,追求建筑“四节”和环境生态共存。
1.2 发展绿色建筑的必然性
1.2.1“节能优先”已成为我国可持续能源的战略决策
我国城镇化正处于高速期,平均每年有1500万农民进入城市,而每个城市人口的能耗为乡村人口的3.5倍;我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这正是居民消费进入结构升级阶段,人民生活条件将进一步改善,人均能耗迅速增加,特别是建筑能耗与交通能耗必然会快速增长。同时因能耗增加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已成为进一步发展的制约因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当年GDP的3~7%。酸雨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1/3。我国经济增长有近2/3是在对资源和生态环境过度透支的基础上实现的,代价巨大。
目前,我国消耗了世界钢材总产量的30%,水泥总产量的40% ,煤炭总产量的31%,而GDP只占世界的4%,是高增长、高消费、高污染的粗放扩展型经济增长方式,现在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翻两番”战略意味着2000~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2%,但我国能源总产量平均最多只能增长4%左右。也就是说,只能用大约“翻一番”或更少一点的能源,保“翻两番”的GDP增长目标。这就确定了我国的能源战略是开发与节约相存,节约优先。
1.2.2建筑节能成为我国节能的重点
我国城乡既有建筑面积共约420亿m2,每年人均竣工新建房屋面积约1.5m2。尽管我国GDP只有全世界GDP的4%,但房屋建设规模却超出世界各发达国家每年竣工新建房屋面积之总和。我国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达到气候条件相近的发达国家的2~3倍,正在以史无前例的规模建造高耗能建筑。因此,建筑节能已成为我国节能的重点。
1.3 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的比较
第一,一般建筑在结构上趋向于封闭,在设计上与自然环境完全隔离,室内环境不利于身心健康;而绿色建筑的内部与外部采取有效连通的办法,会对气候变化进行自适应调节。
第二,一般建筑随着建筑设计、生产和用材的标准化、批量化,形成建筑的形式一律化、单调化;而绿色建筑尊重几千年的地方文化传统,真正造就凝固的音乐,建筑将随着气候、自然资源和地区文化的差异而重新呈现不同的风貌。
第三,一般建筑是一种商品,建筑的形式往往不顾环境资源的限制,片面追求定型化生产,低成本建设,自我创造形象;而绿色建筑则将被看作一种资源,建筑及其城市发展都将以最小的生态和资源代价,在广泛的领域获得最大利益。
第四,一般建筑追求标志效应,欧陆风或××风盛行;而绿色建筑的建筑形式将从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中获得灵感,人类对建筑的美感将建立在生态影响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精美艺术细节、夸张的形式主义上。
第五,一般建筑能耗非常大,建筑业是所有产业中的耗能大户和污染大户;绿色建筑极大地减少能耗,甚至自身产生和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节能提高5%,汽车节能提高10%极为困难,而建筑节能轻易可达50~60%。
第六,一般建筑仅在建造过程或者使用过程中对环境负责,是狭义的“以人为本”;而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为人类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最终实现与自然共生,从被动地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到主动地创造环境、减少资源需求,从狭义的“以人为本”转向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的“以人为本”。
1.4 我国建筑节能目标与绿色建筑战略
1.4.1建筑节能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到2010年,全国新建建筑全部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其中各特大城市和部分大城市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开展城市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城市完成改造面积25%,中等城市完成15%,小城市完成10%。在此基础上,到2020年实现大部分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东部地区要实现节能75%,中部和西部也要争取实现节能65%,建筑节能效果总体上接近发达国家21世纪初一般水平。
一般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同步发展,逐步提高绿色建筑的比重。其中特大城市和公用建筑应率先采用绿色建筑的标准规范。在全国全面实施节能标准,实施最严格的审查制度,采取最严格的处罚措施,从设计起全过程的所有环节进行监控,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于不执行标准的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给予罚款、公开曝光、限制进入市场、对资质或资格进行处置、不予核准售房等各种处罚。将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推广作为评选国家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城市和人居奖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之一。
2绿色建筑的价值理念
2.1 生命周期成本法的应用
建筑物的生命周期成本法是通过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对建筑产品系统的规划设计、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和拆除回收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的资源消耗、生态影响及人类健康等进行综合评价,从而做出正确决策并寻找改进的途径。
绿色建筑一般都具有初始投资较大而运行和维护费用较低的特点,生命周期成本法从长远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经济性能,有助于形成新的成本观,并对绿色建筑的评价和实施有一个系统的全面认识。
目前,生命周期成本法在理论上和技术上已日趋成熟。特别是在暖通空调系统和机电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和安装方面得以应用。究其原因,一是在我国尤其是北方地区,暖通空调系统和机电设备在建筑物造价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据有关研究表明,建筑物的运行费和维修费要占其40年生命周期总费用的55%,因此很有必要用生命周期成本法进行分析。二是相对于建筑物的其他组成部分而言,有关暖通空调系统和机电设备的基础数据的搜集和处理比较方便,应用生命周期成本法具有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因此,用生命周期成本法分析节能建筑及绿色建筑的发展,从建设投资与建成后使用的费用来讲,在理论上必然存在一个较合理的经济匹配。在设计与建造中寻求这一合理的经济匹配,是绿色建筑发展的经济优化理念。
2.2 绿色建筑的造价分析
2.2.1造价/效果指标有待探讨
要实现绿色建筑所要求的功能,建筑的智能化与高科技应用将越来越普遍,由之而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与其相适应。目前,建筑节能已在民用建筑设计与建造中实施与推行,已为我们形成了保温节能建筑比一般建筑的造价将高出15%左右;外保温比内保温节能效果好,但造价相对较高;空心玻璃有否断桥单方造价相差较大等等初步的造价概念。但是建筑节能的效果指标与造价指标的关系等因节能效果的确认与论证仍有许多深入探究的问题而还未有科学的反映,特别是目前的建筑节能施工与节能产品的认证和准入制度,一方面对于节能技术质量与效果的控制起到规范作用,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也导致(建造)造价或(产品)价格的偏高;上述等等因素下的合理造价指标的确定及其控制将促进节能建筑与绿色建筑的有力发展。因此,绿色、节能的造价/效果指标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2.2.2功能造价指标有待研究
绿色建筑为实现“四节”效果,从建筑物的构成与配套设备上讲是由若干个子功能系统所组成,整个绿色建筑的功能系统是在一般建筑功能系统上的扩充与完善,无论是继续推行“限额设计”制度,还是运用生命周期成本法进行综合经济性评价,必须确定绿色建筑的功能造价指标。虽然现阶段绿色建筑系统的功能定义百家争鸣,内涵不一,但随着其不断的研发推广终将系统与归序,功能造价指标也将随需要而完善。生命周期成本法的局限性之一就是如何量化分析环境成本的净现值。采用绿色建筑方案往往会增加建筑物的建造成本,但是所获得的环境收益或者说环境产品的节约额比普通建筑物要多。传统的决策方法并不考虑这一部分的价值,但是在可持续理论的前提下,如果我们要追求代价的平衡,就必须量化分析环境成本的净现值。但由于很多涉及环境保护的投入和产出的市场不完全或不存在,没有现存的市场价格作为衡量效益和费用的基础,所以怎样量化环境和资源成本是个难题。
2.2.3“绿色”卖点有待价值确认
建筑市场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具有不同的成本观,因而对生命周期成本的态度也不同。例如,,房地产投机开发商总是把短期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对他们而言,绿色建筑、节能和环保往往只是一种促销手段。业主兼住户不仅关心项目的初始投资,而且十分注重建筑物的环保、节能效果和运行、维护费用。显然,后者应用生命周期成本法的积极性要比前者高得多。
现在已有开发商以“绿色”小区或“绿色”住宅的开发建设作为商品销售的卖点,其中既有名符其实的绿色建筑,也有“打牌子”高价促销的虚假“绿色”。因此,住房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不但需要对“绿色”小区或“绿色”住宅的功能和效果进行考评的方法,也需要进一步对形成的绿色建筑进行合理的价值评估,房屋销售价格中所包含的“绿色建筑”的建设成本是否与使用费用相称,成本及“绿色”效应价格是否与形成的人与大自然的和谐协调、环境享受相匹配等相应评估工作,与新形势下的工程造价及其管理是不可分离的。
随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兴起与发展,各种节耗、节水、节电、节材的新材料、新设备、新构造、新工艺将层出不穷,不符合节能指标的产品将被淘汰,从造价的动态管理与项目的造价工作出发,就需要不断地收集、编制、发布造价编制的基础数据和基本资料,为有效的造价控制提供依据。
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耗主要包括采暖、空调、通风、热水供应、照明、炊事、家用电器、电梯等方面的能耗,其中采暖空调通风能耗约占建筑总能耗的2/3左右。因此,提高建筑热工性能将会产生长期经济效益,虽然这也会增加一部分建筑材料和能源消耗,但从建筑全寿命周期能耗考虑还是很划算的,但现实中为什么一些业主不愿增加建筑的早期节能成本投入,换取长期的收益呢? 这里有一个资金的时间价值――贴现的问题。
对新建建筑而言,开发商按照新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造节能建筑必然要增加成本。这部分增量成本只能通过提高住宅的销售价格,最终由购买者承担。目前,提高房价必将增加开发商的风险。在我国城市房价日益上涨,总趋势又供大于求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开发商都持观望态度,不轻易增加任何建筑成本。作为住宅销售的最终需求方,由于缺乏节能意识,又没有购买比一般建筑价格高15%以上的节能住宅的迫切需求,因此建造节能住宅很难成为开发商的自觉行为。其次,对于既有建筑,用于节能改造的投资如果全部由用户来承担,按目前的能源价格水平,至少需要15年以上的时间才能收回,如此长的投资回收期,显得没有吸引力。在建筑节能这个领域,存在用户对建筑节能改造或投入的投资收益预期小于节能所增加的投入,这是典型的外部经济现象。建筑全寿命周期中占主要部分的使用能耗是在一个长期过程中发生的,高贴现使这个长期费用在现在看来显得并不重要,使得业主对建筑节能缺乏动力。这是生命周期成本法自身不能克服的最根本的问题。
3绿色建筑外部性分析
3.1 外部性的内涵
所谓外部性指的是某一经济主体的活动对于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一种未能由市场交易或价格体系反映出来的影响, 从而导致资源配置不能达到最大效率, 即不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由于这种影响是某一经济主体在谋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产生的, 是对局外人产生的影响, 并且这种影响又是处于市场交易或在市场经济中,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主要借助于市场手段。但如果市场机制作用缺少某些必要条件,如完全的对称信息、完全的市场竞争等,市场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将难以实现,市场机制也将“失灵”。由于产权、信息和交易费用等因素的制约及对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追求,必然使生产者和消费者根据其自有成本和自有利益安排生产和消费,并不考虑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这种不对应的情形,就是外部性。在现实经济生活中, 外部性分为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当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的行为对社会其他成员造成危害,而自己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去补偿该损害时,便产生了外部不经济。
绿色建筑在其生命周期里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节约了资源,保护了环境,用户或企业对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或投资的行为,除了给个人带来一定的效用外,还减少了整个社会能源的使用,并减少了大气的污染,周围其他人因此获得一定环境收益,此外还带动了与节能相关的产业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社会并不会因此而向采取节能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由于时间效益等诸多效益,这时节能行为所带来的社会收益大于节能主体的个人收益。因此,用户或企业建筑节能的行为具有正的外部性。绿色建筑的生产者不能享有其全部社会效益,但是却承担了社会成本,生产绿色建筑因此就有了外部经济性,所以外部性是推行绿色建筑必须解决的问题。
而非绿色建筑没有把外部成本算在内,所以非绿色建筑的社会成本大于其内部成本,表现在非绿色建筑高耗能,还污染了环境,所以非绿色建筑具有外部不经济性。环境经济学认为,环境污染的经济根源是由于存在环境的外部不经济性,也就是生产者或消费者的活动对其他生产者和消费者产生的超越主体范围的影响,给后者带来了经济损失或额外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并非由行为主体承担,而是由他人或社会承担。在建筑领域也是如此。建筑业是能源和资源消耗大户,传统的建筑业生产模式给环境带来了严重的危害,造成了许多无法挽回的污染。从环境经济学的角度我们不难理解,建筑业的绿色进程必须加大力度。
3.3 解决绿色建筑外部性的经济原理
只由生产者的内部成本与生产者的内部收益决定产量,无法保证全社会的收益最大,此时就出现了"市场失灵"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由政府出面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干预。按照传统的政策分类,政策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强制性政策,另一种是经济激励政策。强制性政策是通过各类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与强制执行来达到一定的目标。这种政策应用于绿色建筑的推广,目标明确,可以直接管制企业的行为,效果往往迅速而明显,但是这种强制性政策实现目标的手段不够灵活,而且强制性政策对每个生产者都强制性地实行同一个标准,而不考虑各个生产者之间的成本差异问题,如果某些生产者的执行成本过大的话,会对绿色建筑的推广产生反作用。
经济激励政策强调的是市场解决绿色建筑问题中的作用,这种政策鼓励通过市场信号来影响政策对象,以做出行为决策。这种政策相对于强制性政策的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具有低成本。按照经济学原理,如果存在经济外部性问题,市场就不能保证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如果通过一定程度的政府干预,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资源进行有效配置。绿色建筑的经济激励政策就是利用这一原理,来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4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对策
4.1 政府立法制订强制性政策
法制手段是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工具。我国的《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城市规划法》等法规对我国的建筑用地、建筑市场及管理等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对于绿色建筑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却不够明确。我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编制城市规划应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规定了:“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然而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只有倡导性,不具实施性和可操作性。而且我国的城市规划本身也存在不少弊端:如规划本身缺乏稳定性,规划中绿地不足,也很少考虑与环境的协调共处。对建筑环保问题,《建筑法》支持建筑技术进步、建筑技术研究,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无疑为我国建筑市场安全性和良好运作起了指导性作用,但仅保证质量和安全,不顾及整个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是不全面的。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及相关的房地产法规对绿色建筑也没有明确的要求。因此,我国绿色建筑的立法环节还很薄弱,政府需要采取强制性的立法措施积极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
4.2 经济激励政策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考虑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制订优惠政策,减免税收等。比如对绿色建筑的建设少征税费,对一般建筑物适当多收取费用,此间的比率应该经过审慎的计算。进一步减少绿色建筑的运行和维护费用,优化其市场价值,引导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进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建立示范工程,用榜样的力量积极引导市场,明确政策导向,消除市场风险,吸引投资绿色建筑,为绿色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市场条件。财税政策作为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政策手段之一。对社会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有着重要影响。绿色建筑所产生的效果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为了更好地规范市场经济主体在能源使用和节能行为中的外部效应,促进节能事业的顺利、协调发展,需要政府在节能事业中采取一系列经济、法律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对此进行干预和调控。正确运用财税政策可以充分体现政府的政策意图和战略导向。促进能源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发展循环经济产业、加快建立现代节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
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既是一项基础性研究,也是应用性的科技推广活动。特别是有一些节能项目,由于涉及面非常广。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和协调。同时存在着初始投资大,即期经济效益不确定和社会效益的长期性,使得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这都将影响到企业和个人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方面的投资能力和热情。因此,需要政府灵活运用财税政策,对节能技术研究开发提供必要的、适当的政策优惠与扶持。
4.3 结束语
我国对绿色建筑评估系统以及监控手段还不够完善。在建筑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单位迎合广大消费者回归自然的心理,极力营造楼盘的绿色氛围,这就产生了许多伪绿色建筑。这就要求要量化绿色建筑的目标实现程度,建立一套可操作的、科学的评估体系。
绿色建筑认证在我国虽然已形成认证体系,但是国外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如德国的生态建筑导则LNB,美国的LEED绿色建筑评估体系,澳大利亚的NABERS建筑环境评估体系等,这些体系在评估内容、评估方法、量化指标等方面各有特点,但都把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节约资源能源、建设健康舒适的居住环境作为目标,在场地选址与规划、自然生态环境影响、节约资源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利用、室内外环境质量等方面都有量化标准和相应的评估体系,这些评估体系对指导绿色建筑设计与建造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已由建设部发布,已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对积极引导社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省地型建筑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人口数量巨大,国土与资源有限,所以在发展绿色建筑,制定标准和进行评估必须考虑中国国情。现阶段在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时应注意:
4.3.1绿色建筑要符合物理规则的科学性,准确的量化数据是评估系统的灵魂。而我国目前还缺少生态评估的一些基本数据,例如各种建筑材料生产过程、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数据、二氧化碳排放量数据等等,这就使得评估系统几个基本项目因国内目前尚缺乏基础性数据而难以做定量评价。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采用先“粗”后“细”,先定性后定量的方法。在开始制订时,可以“粗线条”一些,定性评价多一些,即考察是否具有了生态住宅的概念和基本特征,是否尽心采取了适宜的生态技术措施。在今后开展了有关的基础性研究后再对相关指标进行定量化改进。
参考文献:
[1] 韩秀华,杨春虹,刘鹰岚. 绿色建筑与建筑设计[J]. 建筑生态,2004,16:76-77.
[2] 赵升琼. 必须倡导绿色建筑[J]. 建筑管理现代化,2006,88:63-65.
[3] 赵辉,袁镔. 经济视角下绿色建筑节能问题的解读与思考[J].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2005,11:517-520.
[4] 张兵生.绿色经济学探索[M]. 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5:53-55.
[5] 李百战,姚润明,丁勇,刘猛. 国外绿色建筑发展概述与实例介绍[J]. 绿色建筑设计理论、方法与实践,2003,A:190-194.
[6] Green Buildings in the UK,UK:Climate Change and Renewable Energy CD[EB/OL],省略.
[7] Malmo, Area development Bo01-city of Tomorrow ,Sweden,2001,catalogue of best practice examples,European green building forum,2001.
[8] Nils larsson ,Canadian Green Building Strategies ,The 18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Passive and Low Energy Architecture Florianopolis Brazil 7-9 November 2001.
[9] 仇保兴.推行绿色建筑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J]. 建筑与文化,2006,26:8-14.
[10] 任保平,刘丽. 西方经济学的外部性理论及其现实意义[J]. 陕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报,2004,21(3):52-54.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本文关键词:绿色建筑的经济理性与对策,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14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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