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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CES生产函数的初次收入分配探析

发布时间:2016-11-08 09:13

  本文关键词:一个考虑生产要素分配对经济增长方式影响的计量经济模型,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表2 非居民纳税人工资、薪金项目和劳务报酬项目应纳税额计算表

(单位:元)

月应税收入800

                 400053006800980024800               2500044800

               625006480084800104800

工资、薪金项目应税所得05002000500020000

                      2020040000

                      577006000080000100000

劳务报酬项目应税所得042405440784019840

                     2000035840

                     50000518406784083840

工资、薪金项目应纳税额0251756253625

                          36758625

                         13935146252162529625

劳务报酬项目应纳税额0848108815683968                 40008752

                 13000137362013626536

结论:李某选择按劳务报酬项目纳税较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每月可节税1169元。

限于篇幅,本文仅对当前免征额下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平衡点进行了探讨,而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消费支出以及市场物价水平等情况的变化,今后个税免征额还将适时进行调整。而免征额发生变化,纳税平衡点亦将发生变化,笔者下一步将就纳税平衡点和免征额的关系进行探讨,以期构建二者之间的函数关系,以便纳税人在新免征额下合理运用纳税平衡点进行个税筹划,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厚兵等.工资与劳务报酬个税筹划技巧[J].经济视角,2007. 6

2.孙金刚.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转化的税收筹划[J].西部财会,2006.3

                       3200                   640

(Y-4800)×30%-3375=Y×(1-20%)×30%-2000

解方程得,Y=46916.67(元)即当免征额为4800元、月应税收入等于46916.67元时,工资、薪金项目和劳务报酬项目两者税负相等;当月应税收入小于46916.67元时,纳税人选择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可节税;当月应税收入大于46916.67元时,纳税人选择按劳务报酬项目纳税可节税。

此,李某选择按劳务报酬项目纳税可节税,具体计算如下:

按工资、薪金项目,李某月应纳个税为(50800-4800)×30%-3375=10425元;按劳务报酬项目,李某月应纳个税为50800×(1-20%)×40%-7000 =92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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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企业增加劳动者收入提供较大的空间。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要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减少级数,降低税率,实行分类综合税制。可实行劳动所得税收抵免制,劳动所得税收抵免的设置主要是用来通过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税收负担,以减缓其贫困程度。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开征财产税、遗产税、赠予税。在此基础上,政府将税收与转移支付相结合,就可以直接改变社会收入分配的格局。这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市场经济本身带来的收入分配不均的消极影响,成为政府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最基本的办法。

(四)建立健全工会制度并完善集体协商谈判机制和“三方”机制

鉴于我国“强资本,弱劳动”的格局,以及工会组织不健全的现状,应该强化工会代表维护工人利益的职能。通过集体谈判与企业管理者、雇主、承包商进行对话和交涉,就工资、工时、劳保等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实行集体谈判,有助于协调劳资关系,缓解工人与雇主之间的矛盾。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积极介入劳资谈判,不断完善劳、资、政三方协商机制,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等各项权益。

(五)积极扩大就业且增加广大劳动者获取收入的机会

要通过完善劳动力市场机制,消除劳动力就业障碍,使市场机制在劳动力的资

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应该根据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的特点,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及时发布劳动力需求信息,减少劳动力供需信息的不对称,通过健全劳动力流转机制减少劳动力流动障碍,同时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扩大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汪伟.对我国20年来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基于slow新古典增长模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0(3)

2.冯素杰.收入分配理论的比较分析:马克思与新古典.经济学研究,2009.3

3.李淑萍,张德荣.一个考虑生产要素分配对经济增长方式影响的计量经济模型.数学的实践和认识,,2008.2

4.李子奈,潘文卿.计量经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5.张军,章元.对中国资本存量K的再估计.经济研究,2003(7)

6.白雪秋.让更多劳动者分享发展成果.北京观察,2007(12)

7.吴佩芬.关于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的思考.天津经济,2008(6)

8.赵振华.关于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比例的思考.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7(6)

9.崔学锋.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党政干部论坛,2008(4)

10.姜巍.浅析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财税对策.经营管理者,2008(11)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

平衡点的具体运用

(一)纳税平衡点在居民纳税人个税筹划中的运用

案例:居民纳税人李某2009年度每月从其服务的一家公司获得应税收入6000元,试问:仅考虑税收因素,该居民纳税人应如何筹划可节税?

分析:由于居民纳税人李某月应税收入6000元小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平衡点月应税收入19375元,因此,李某选择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可节税,具体计算如下:

按工资、薪金项目,李某月应纳个税为(6000-2000)×15%-125=475元;按劳务报酬项目,李某月应纳个税为6000×(1-20%)×20% =960元。

结论:李某选择按工资、薪金项目纳税较按劳务报酬项目纳税每月可节税485元。

(二)纳税平衡点在非居民纳税人个税筹划中的运用

案例:非居民纳税人李某2009年度每月从其服务的一家公司获得应税收入为50800元,试问:仅考虑税收因素,该非居民纳税人应如何筹划可节税?

分析:由于非居民纳税人李某月应税收入50800元大于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纳税平衡点月应税收入46916.67元,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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