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立法的两个基础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26 22:34
<正>社会上关于开展数据立法或者大数据立法的呼声很多,但在概念使用、规制范围两个基础问题上存在一定混乱,且研究不够深入。推进数据立法,适应新技术、新业务、新应用发展需要,需要科学界定数据概念,厘清数据立法与其他立法的规制边界。
【文章来源】:中国电信业. 2020,(0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科学界定数据范畴
信息是人获知的外界情况
经济社会活动由信息活动构成
数据是数字化技术记录的信息
数据立法中的“数据”指信息
合理界定数据立法边界
信息活动不能反映经济社会活动的本质
合理界定立法边界
相关建议
做好《数据安全法》制度取舍
推进《电信法》立法
本文编号:3053274
【文章来源】:中国电信业. 2020,(08)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科学界定数据范畴
信息是人获知的外界情况
经济社会活动由信息活动构成
数据是数字化技术记录的信息
数据立法中的“数据”指信息
合理界定数据立法边界
信息活动不能反映经济社会活动的本质
合理界定立法边界
相关建议
做好《数据安全法》制度取舍
推进《电信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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