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反思·展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1985—2019)
发布时间:2021-08-09 13:05
通过文献计量法和内容分析法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的变迁及内在逻辑进行梳理发现,该领域研究深受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行政监管模式和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影响,研究从单一学科向多元学科,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从刑法规制向社会共治转变。理论研究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着研究方法单一、基础理论薄弱,学科研究不平衡和跨学科研究不足等问题。展望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的发展,应当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兼顾、刑事学科与相关学科交融、单一对象研究与复合对象研究并举、借鉴国际与立足国情互补、后犯罪学科与前犯罪学科齐观、应用研究与理论研究并重、理论继承与理论创新结合。
【文章来源】:公安学研究. 2020,3(05)
【文章页数】:30 页
【部分图文】: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发文时间分布
在关键词共现网络基础上,本文进行研究主题的聚类分析。聚类计算后得到20个聚类,(1) Modularity Q=0.8526 (一般认为Q>0.3代表聚类结构显著),Mean Silhouette=0.4376 (数值区间0—1,数值越大,此聚类分子间的相似度越高)。从图3可见,中心区域的聚类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问题(聚类2、聚类3、聚类4、聚类9等)和行政问题(聚类1、聚类4、聚类7、聚类10等),二者紧密交叉在一起。这是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兼具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但食品安全监管处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分离的状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不得不兼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条主线,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从而形成了相互区别又紧密连接的研究结构。外围区域分布着食品安全(聚类5)、移送侦查(聚类14)、犯罪特点(聚类16)、食品生产企业(聚类20)等,可见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关的食品科学、犯罪学和侦查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主题。4. 研究主题的变迁和内在逻辑
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主要集中在刑事法学研究,其中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围绕刑事政策、立法问题、司法问题和行刑衔接问题展开研究。其次是在公安学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犯罪学和侦查学的研究,犯罪学主要研究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现象、犯罪原因和防控对策,侦查学主要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措施、侦查程序和侦查难点问题。最后,围绕食品科学所进行的研究,虽然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但却是不可忽视的部分。毕竟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涉及特定的毒害物质和毒理机制,仅通过法律经验无法完成犯罪事实的判断证成,需要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和鉴定技术等来认定犯罪的危害性,故而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从发文量来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是主要的研究机构(见表1)。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多集中在政法类和公安类院校,但鉴于食品安全问题所具有的重大社会影响力,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也在持续开展相关研究,如2010年由中国法学会成立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011年由西北政法大学成立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01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牵头共建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2016年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的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等,都是我国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重要机构。这种多元化的科研机构布局有利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的发展,但目前来看,研究机构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和合作,未能形成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合作群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食品安全犯罪治理对策探析[J]. 孙伯阳,焦永霞,李明珠.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2]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故意之界定及过失之增设[J]. 范雪珂. 社会科学. 2019(09)
[3]论食品安全犯罪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J]. 赵天水.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我国现阶段刑事政策研究述评[J]. 王宏玉. 公安学研究. 2018(04)
[5]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特征与模型构建——基于2067例裁判的实证考察[J]. 章桦. 法学. 2018(10)
[6]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不合理风险及“疫情说”理论的提倡——从杭州“广琪案”展开的探讨[J]. 周德金.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7]我国持有不安全食品犯罪化的理论探讨[J]. 张雍锭,张学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8]论食品犯罪现象[J]. 李双其.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8(02)
[9]广东省食品安全犯罪特点分析与对策探讨[J]. 赵学军,郑紫韵. 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 2018(01)
[10]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中的检验鉴定问题剖析[J]. 陈涛. 中国司法鉴定. 2017(05)
博士论文
[1]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D]. 付凤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
[2]符号互动理论视野下的犯罪原因研究[D]. 王晓滨.吉林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332119
【文章来源】:公安学研究. 2020,3(05)
【文章页数】:30 页
【部分图文】: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发文时间分布
在关键词共现网络基础上,本文进行研究主题的聚类分析。聚类计算后得到20个聚类,(1) Modularity Q=0.8526 (一般认为Q>0.3代表聚类结构显著),Mean Silhouette=0.4376 (数值区间0—1,数值越大,此聚类分子间的相似度越高)。从图3可见,中心区域的聚类涉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问题(聚类2、聚类3、聚类4、聚类9等)和行政问题(聚类1、聚类4、聚类7、聚类10等),二者紧密交叉在一起。这是由于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兼具行政违法性与刑事违法性,但食品安全监管处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分离的状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不得不兼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条主线,以及它们之间的衔接关系,从而形成了相互区别又紧密连接的研究结构。外围区域分布着食品安全(聚类5)、移送侦查(聚类14)、犯罪特点(聚类16)、食品生产企业(聚类20)等,可见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有关的食品科学、犯罪学和侦查学形成了相对独立的研究主题。4. 研究主题的变迁和内在逻辑
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主要集中在刑事法学研究,其中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围绕刑事政策、立法问题、司法问题和行刑衔接问题展开研究。其次是在公安学研究领域,主要包括犯罪学和侦查学的研究,犯罪学主要研究我国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现象、犯罪原因和防控对策,侦查学主要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措施、侦查程序和侦查难点问题。最后,围绕食品科学所进行的研究,虽然在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中所占的比例不高,但却是不可忽视的部分。毕竟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多涉及特定的毒害物质和毒理机制,仅通过法律经验无法完成犯罪事实的判断证成,需要运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和鉴定技术等来认定犯罪的危害性,故而这一领域的研究成果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内容。从发文量来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是主要的研究机构(见表1)。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多集中在政法类和公安类院校,但鉴于食品安全问题所具有的重大社会影响力,国内一流的综合性大学和政府研究机构也在持续开展相关研究,如2010年由中国法学会成立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011年由西北政法大学成立的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2013年由中国人民大学牵头共建的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和2016年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立的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研究中心等,都是我国研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重要机构。这种多元化的科研机构布局有利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研究的发展,但目前来看,研究机构之间缺乏充分的交流和合作,未能形成长期稳定、优势互补的合作群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食品安全犯罪治理对策探析[J]. 孙伯阳,焦永霞,李明珠.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6)
[2]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故意之界定及过失之增设[J]. 范雪珂. 社会科学. 2019(09)
[3]论食品安全犯罪若干问题的解释适用[J]. 赵天水.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4]我国现阶段刑事政策研究述评[J]. 王宏玉. 公安学研究. 2018(04)
[5]食品安全犯罪的量刑特征与模型构建——基于2067例裁判的实证考察[J]. 章桦. 法学. 2018(10)
[6]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中的不合理风险及“疫情说”理论的提倡——从杭州“广琪案”展开的探讨[J]. 周德金.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7]我国持有不安全食品犯罪化的理论探讨[J]. 张雍锭,张学超.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8]论食品犯罪现象[J]. 李双其.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18(02)
[9]广东省食品安全犯罪特点分析与对策探讨[J]. 赵学军,郑紫韵. 中国公共安全(学术版). 2018(01)
[10]食品安全犯罪侦查中的检验鉴定问题剖析[J]. 陈涛. 中国司法鉴定. 2017(05)
博士论文
[1]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防控机制研究[D]. 付凤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
[2]符号互动理论视野下的犯罪原因研究[D]. 王晓滨.吉林大学 2015
本文编号:333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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