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配正义”的批判与反思
发布时间:2017-11-07 13:06
本文关键词:对“分配正义”的批判与反思
【摘要】:以现实的人为批判支点,马克思揭示了私有制社会的一般本质:不平等的关系以更异化、普遍化的方式不断地再生产出来;并断言这样的社会结构必然最终被它的不可克服的不平等所窒息,随之而来的是公有制社会作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最终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新型的社会制度安排。与私有制不同,,公有制再生产的是平等,即平等不仅作为一种产品,还作为再生产这一产品的社会关系。考虑到历史条件及劳动整体性,共产主义社会需先后经历两个分配原则。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历史通往按需分配原则的必经之路,它的不可替代性在于它确立劳动的唯一性。这个唯一性建立在社会历史最终将劳动的整体性还给每一个人这一必然性上,即劳动的整体性作为确证人的自由自觉类本质的形式、作为生产消费资料和享受资料的劳动力、作为换取补偿劳动力消耗的劳动产品三个基本面的统一体,在每一个劳动者那里得以实现。 但是,按劳分配原则只是实现了形式上的平等,它默认:个人的天赋是天然特权;及其基础上的劳动收入差别、家庭负担差别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所受生活资料制约程度的差别。因此,要实现真正的正义,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按劳分配原则当前所遭遇的困境在于,它在其自身所需要的历史条件尚未具备的前提下被付诸实践,因而不是被教条化,就是被曲解。要素分配和按劳分配不是同一历史时期的现象与本质的关系;恰恰相反,要素分配原则是资本主义生产组织在全球化时代的新的分配关系,而按劳分配原则则是共产主义社会生产组织在初级阶段的分配关系,前者的前途是后者的现实化。按劳分配原则的现实化,必然是全世界性的。在当前的世界历史只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世界历史的进程中,我们要做的是给人们指出一条现实可行的通往分配正义的路径。
【学位授予单位】:华侨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3
【分类号】:F014.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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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15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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