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科斯定理”到“波斯纳定理”的伦理演变
发布时间:2017-07-03 19:14
本文关键词: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科斯定理”到“波斯纳定理”的伦理演变
【摘要】:科斯在《企业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中提出"交易成本"概念,并以交易成本学说为基础建构了法经济学体系。波斯纳不满足于将交易成本仅仅应用于法经济学领域。通过"交易成本"这块跳板,波斯纳将法经济学的核心转到了"效率"身上。他试图把交易成本学说延伸到更广泛的社会领域,拓宽效率标准的应用范围。由此,波斯纳提出了效率最大化的权利配置原则,主张法律制度应重视对初始权利配置的更改,将法经济学开拓到法伦理学。然而,这与人们人权正义的道德共识相违背。为了回答人们的质疑,波斯纳为自己的主张提供了系统的道德理由,形成了波斯纳的法伦理学体系。从科斯到波斯纳,展现了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的发展轨迹。毋论波斯纳伦理奠基成功与否,其对于经济学、法学、伦理学学科融合的裨益是不容置疑的。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关键词】: 科斯定理 波斯纳定理 伦理正当性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伦理反思”(16BZX096)
【分类号】:F091.3;B82-051
【正文快照】: 罗纳德·哈里·科斯的杰出贡献在于发现并阐明了交换成本和产权在经济组织和制度结构中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科斯的思想为法律和经济学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并最终引发出一场声势浩大的法经济学运动,为法学研究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波斯纳吸取了科斯关于“
【相似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条
1 黄光顺;;“波斯纳定理”的道德缺陷[J];伦理学研究;2014年04期
本文关键词:从法经济学到法伦理学——“科斯定理”到“波斯纳定理”的伦理演变
,
本文编号:51486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jingjililun/514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