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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的政治经济理论及其启示

发布时间:2016-08-01 13:10

  本文关键词:保险监管的政治经济理论及其启示,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保险监管的政治经济理论及其启示

作者:卓志 访问次数: 更新日期:2007-7-28 21:12:41 来源:金融研究

 


  四、 保险监管的监管经济理论
  监管经济理论是在继承和发扬了捕获或追逐理论的合理成分并考虑了公众利益的基础 上产生的一种理论该理论视监管为一种经济产品或货物,其分配由供给与需求决定。基于需求方,监管经济理论认为由于被监管行业拥有其它群体如消费者和政客集团更多的信息,所以市场上公司利益常常更为流行。基于供给方,监管经济理论认为只要来自政治上更有效的群体的需求比反对它的群体的需求更为强大,政策制定者将供给监管。与公众利益理论的观点不同,监管经济理论的论点是政府监管不是寻求对市场无效和不公的修正。相反监管经济理论与捕获或追逐理论有相似的观点,即它们都认为监管的存在是推动政治上有效群体的 经济利益。监管经理论预示在被监管的行业群体占主导地位,市场上又存在着大量的相互竞争的公司或组织,市场对监管有较大的需求;而当市场上存在相对较少的竞争的公司,特别在卡特尔制度占优势时,因为卡特尔提供内部监管的成本比外部监管所费成本更为有效,所方涉及监管者、被监管行业、非行业利益者和政客集团(如立法者)。在监管经济理论中,监管者可能是被捕捉或追逐的对象、也可能被卡特尔制度所取代。被监管行业占主导地位。非 行业利益者如消费占从属地位(一些行业的非工业群体可能由于工业群体政治技能或者内聚力的缺乏,可能比工业群体更占主导或优势地位)。政客集团(如立法者)是一个理论上不起作用的参与者。
  一些学者认为监管经济理论较之公众利益理论或捕获或追逐理论有更大的解释力。如布纳尔(Posner(1974))为此提供的理由是:(1)由监管的供求取代了直接的捕捉或追逐而可能出现的误解;(2)监管经济理论提出监管过程中的群体促进其利益;(3)解释了通过卡特尔制度安排和政治上有效的群体对监管过程的主宰,使得监管为什么或怎样发生。阿达母斯(Adam(1994))对监管经济理论的分析时指出:国家或政府常常出于经济考虑,如保护竞争,或对一些危机的出现等引发的需求作出反映,并提出相应的供给。罗曼(Rahman(1992))也提出监管的供给,可能出于降低破产、政治和经济成本等的考虑而产生。此外,监管的供给还可能是对政治家自我创造和其它群体如媒体的引发的需求所作出的一种反映。
  保险业中的人寿保险业的运行复杂性,常使非职业者要求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管。一些学者认为如果消费者发觉缺乏监管将增加保险公司失败的机会,那么保险业寻求监管以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保险公司有时为了保护自身的经济地位,而寻求较严格的监管以阻止新的市场进入者;相反,当被监管行业发觉增加的监管于其财富不利,将积极反对监管。人寿保险监管的需求对其监管的供给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寿险监管的供给与需求的相互适应,促进寿险监管供求达到平衡,从而使得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水平得到提高。学者如阿达母斯(Adam(1994))
对新西兰人寿保险市场的研究中,运用监管经济理论对新西兰保险市场宽松的监管的理由作出了解释,即新西兰寿险市场的监管之所以较之英美等国的寿险监管宽松,是因为新西兰寿险业通过卡特尔制度建立了自我监管方式,进而减少了政治敏感问题;其次寿险协会的努力尤其对消费者抱怨的协调,表明寿险业通过减少消费者风险而维护其自身的行业利益;此外新西兰寿险业大量依靠再保险等,也是其寿险市场监管宽松的原因之一。
  五、 保险监管理论分析的几点启示
  以上就西方保险监管的公众利益理论、捕捉或追逐理论和监管经济理论的基本内容及相应的一些评价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客观地看待,这些理论或相应的观点既有合理的成份,又有不完整和不实际之处。经济与保险理论及其实践目前业已达成基本的共识;保险需要国家或政府的一定介入和监管。在我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并代表国家对保险业行使监管职能。因此国家对保险业实施监管已是不争的事实。而需要研究的是我国应当以什么样的理论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借鉴,适应新形势做好保险监管工作。除必须坚持马克思经济和管理理论,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同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外,西方有关保险监管的理论带给我们一些思考与启示。
  启示之一:保险监管的供给与保险监管的需求应尽量的一致。来自政治的或者经济的原因,可能使得保险监管供给总量或个别供给,不尽适合被监管者的需求,也可能不能满足被保险人对保险监管的需要。因此保险监管者提供的监管,应当充分考虑保险业及其市场的被监管对象的当前和未来的需求。在我国,保险监管者制定保险监管政策以及实施保险监管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和充实保险监管机构的资源,合理有效制定保险监管政策并将监管这一"供给"产品或货物,适应保险市场对保险监管的需求,最终维护广大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启示之二:保险监管的需求主体可能对保险监管的供给主体具有一定的反作用。具体表现在被监管的保险或者其相应的中介机构等,可能捕获或追逐保险监管供给主体,从而使得保险监管机构的捕获或者追逐者,获得有利于其额外的监管供给或者有利的监管政策。被监管的群体如保险行业,当其保险市场由独家或少数保险公司所垄断,或者保险市场中存在某种联盟的组织,如类似于国外的卡特尔时,它们一般较之较小的保险公司群体或者单个的保险公司,对保险监管机构有更大的影响力。它们对保险监管的需求主要表现在可能争取监管机构给予更有利的竞争条件、市场份额和其它准入。这些保险市场较为有利或者处于主导地位的保险公司所捕获的监管政策,可能使较小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市场其它组织出于不利地位。保险监管需求对保险监管供给有反作用所表现的追逐效应和捕获现象,应当引起保险监管者的重视。为减少保险监管捕获或追逐可能产生的副作用,保险监管机构应当注意监管政策的普遍适应性,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与效率,尽量减少少数主导保险公司可能对保险监管供给的捕获引致的保险市场的竞争不公。
  启示之三:保险监管供给主体可能缺乏必要的监管资源或者存在资源的不合理分配,从而使得保险监管供给不能很好地适应保险监管的需求。保险监管供求应当求得相对"均衡",以使保险监管供求双方各自的经济资源没有浪费,利益达到最大化。保险监管机构要有效实施保险监管或制定适应保险监管需求方的政策,自身必须拥有一定的经济资源并作合理的配置。保险行业是以风险为保险对象的行业,它有保险对象风险性,、保险产品成本未来性、保险责任连续性及保险合同的法律性和保险技术的复杂性等特点,这对保险行业监管者提出了相当高的要求。只有保险监管者拥有大量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配有先进的技术设备,并有相当规模的资金投入等,才能对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尽最大可能的改变而实施高效的监管。相反保险监管机构不注意经济资源的培植和配置并合理的加以管理和分配,很难设想保险监管者能够不偏不倚地实施保险行业的有效监管。
  启示之四:严格说来,保险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出台,是保险监管机构、被监管的保险行业、保险市场的消费者和其它政治群体如立法机构和监管机构的主管机关等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结果裴光:《中国保险业监管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保险监管的供求达到均衡大多情况下是偶然的,而保险监管供求的不尽一致是符合保险市场供求规律的。影响保险监管供给和保险监管需求各自有很多因素。保险监管者监管的供给除可能受到被监管者的捕获外,也可能受到或者有必要考虑政治群体如立法者和保险市场消费者的监督和影响;被监管的保险行业同样可能受到其它政治群体间接的影响,也就需要重视和考虑被监管者的抱怨和服务要求以及对保险保障、储蓄与投资等单一、综合的需求。我国在实施保险监管与被监管者在接受保险监管的过程中,应当注意通盘考虑和协调监管者、被监管者和消费者以及立法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可能产生的深远影响。
  启示之五:政治群体对保险监管的影响多为间接但影响较大。一般而言,对具有突发性特点同时具有复杂性特点的事件,往往受到政治群体的高度重视并可能参与监管政策的制定与完善;而对于不具有突发性特点同时具有复杂性特点的事件,保险监管者和被监管政策影响的行业成员,如保险消费者,可能参与监管政策的制定与完善。保险行业作为一个理论与技术性要求非常特殊的金融服务行业,涉及很多可能的突发性事件,如保险公司某年某月发生财务危机甚至破产倒闭;也涉及诸多的技术层面的与偶然性相关联的事件,如寿险公司对责任准备金的计提与危险保额的评估。涉及保险行业重大的突发事件,保险行业接受政治群体尤其立法者的场外监督或间接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完整保险监管制度的必要内容;同时对技术复杂性事件政治群体不应当更多的干预和直接的介入,相反这些问题留给被监管的保险行业自身予以解决。这样,即可以突出监管者的监管独立性,又使得监管者得到外部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在我国应当大力发挥保险同业公会和保险行业相关学会,如保险学会和保险行业的一些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特别是它们的监督意见对保险监管有积极的辅助效应。
  启示之六:保险消费者或保单持有人或客户,可能受到保险监管者的保护,也可能成为被监管的保险行业的捕获对象。尽管这些保险消费者往往不能左右保险监管政策和保险行业本身的政策,,但是在保险市场买方市场逐步形成后,特别是在保险消费者对保险意识逐步增强同时其消费利益得到日益受到重视的环境下,保险消费者对参与保险监管的政治群体和受监管的保险行业的影响将逐步增大。在我国,应当尽快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加大保险的宣传力度,培育广大公众的保险意识,使得现实保险消费者和潜在消费者逐步成为对保险行业的外部监督者。
  参考文献
  〔1〕裴光:《中国保险业监管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
  〔2〕马明哲:《繁荣与危机--论中国保险体系改革与发展》,香港华光报业有限公司。1998年。
  〔3〕曼昆:《经济学原理》,上海三联书店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
  〔4〕P.M.Booth(1997):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gulation. British Actuarial Journal.3,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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