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后中国贫困性质的变化与贫困治理转型
发布时间:2023-12-10 09:20
2020年后中国贫困性质将发生变化,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而设置的贫困治理方案需要随之而调整。基于相对贫困基本性质的判定,2020年后的贫困治理应重点关注两个议题:如何处理好与以往贫困治理战略经验的关系;如何回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两步走"目标而同步调整贫困治理战略议程。2020年后的贫困治理,应以普惠性贫困治理制度、综合性贫困治理体制结构和差异性贫困治理政策的设计为转型方向。2020年后的贫困治理转型应将顶层设计和微观治理相结合,以实现贫困治理战略的整体性推进。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2020年后中国贫困性质的变化方向
二、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战略的梯次推进
(一)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战略的承继性
(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进程中的贫困治理战略
(三)“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进程中的贫困治理战略
三、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模式的转型
(一)建构集成多维正义价值的普惠性贫困治理制度
(二)构筑破除城乡分设和部门壁垒的综合性贫困治理体制
(三)设计基于特殊贫困类型的差异性贫困治理政策
四、结论与讨论
本文编号:3872225
【文章页数】: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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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后中国贫困性质的变化方向
二、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战略的梯次推进
(一)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战略的承继性
(二)“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进程中的贫困治理战略
(三)“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进程中的贫困治理战略
三、2020年后中国贫困治理模式的转型
(一)建构集成多维正义价值的普惠性贫困治理制度
(二)构筑破除城乡分设和部门壁垒的综合性贫困治理体制
(三)设计基于特殊贫困类型的差异性贫困治理政策
四、结论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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