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关系维度透视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的制度变迁
发布时间:2024-02-26 14:54
土地级差收入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地生产关系的理论范畴,是从政治经济学角度理解我国土地制度变迁的钥匙。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先后经历了"空转""以税代租""场地使用费"和"土地出让金"四个制度变迁阶段,并在土地生产关系和土地市场方面呈现阶段性特征。以马克思地租理论的科学方法论为指导,从生产关系维度对这一发展历程进行系统透视,既有助于从实践上掌握土地级差收入的演进规律与转型方向,明确当下土地出让金与"土地财政"的评价立场与改革重点;又能在理论上界定土地级差收入的属性特征和学理范式,为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供内容素材。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土地级差收入是理解中国特色土地收入的政治经济学范畴
(一)土地级差收入的理论内涵与特征
(二)土地级差收入的逻辑外延与当下形态
二、生产关系维度为认识社会主义土地级差收入提供了方法论工具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制度变迁的四个主要阶段
(一)土地级差收入的“空转”阶段(1949—1956)
(二)土地级差收入的“以税代租”阶段(1957—1978)
(三)土地级差收入的“场地使用费”阶段(1979—1986)
(四)土地级差收入的“土地出让金”阶段(1987年至今)
四、理解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制度变迁的生产关系线索
(一)土地生产关系视角下的土地级差收入演进线索
(二)土地市场视角下的土地级差收入演进线索
五、新时代推动我国土地级差收入制度转型的基本启示
(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结合的方法论来科学定位“土地财政”
(二)以理论与实践相促进的自觉来促成土地级差收入的发展转型
(三)以土地级差收入与土地税包容共存的政策取向来优化土地生产关系
本文编号:3911543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土地级差收入是理解中国特色土地收入的政治经济学范畴
(一)土地级差收入的理论内涵与特征
(二)土地级差收入的逻辑外延与当下形态
二、生产关系维度为认识社会主义土地级差收入提供了方法论工具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制度变迁的四个主要阶段
(一)土地级差收入的“空转”阶段(1949—1956)
(二)土地级差收入的“以税代租”阶段(1957—1978)
(三)土地级差收入的“场地使用费”阶段(1979—1986)
(四)土地级差收入的“土地出让金”阶段(1987年至今)
四、理解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土地级差收入制度变迁的生产关系线索
(一)土地生产关系视角下的土地级差收入演进线索
(二)土地市场视角下的土地级差收入演进线索
五、新时代推动我国土地级差收入制度转型的基本启示
(一)以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结合的方法论来科学定位“土地财政”
(二)以理论与实践相促进的自觉来促成土地级差收入的发展转型
(三)以土地级差收入与土地税包容共存的政策取向来优化土地生产关系
本文编号:391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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