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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未来《粮食安全保障法》之“乡村振兴”思维

发布时间:2024-04-13 12:09
  粮食安全是国计民生的头等大事。"乡村振兴"思维体现"乡村"性、"振兴"性,基于粮食安全的首源地位,保障粮食安全有助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整体而言,应当在《粮食安全保障法》总则性指引中因应"乡村振兴"思维进行整体把握,如立法宗旨明确纳入"促进乡村振兴"表述、适用范围覆盖乡村振兴中的"全过程"粮食产业链、法律原则符合"乡村振兴"思维。与此同时,在分则性设计中对接"乡村振兴"思维加以具体落实,如发展新型粮农以促进乡村主体的振兴、保护涉粮权益以促进乡村权益的振兴、加快粮食产业链"智慧化"以促进乡村产业的振兴。总之,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通过保障粮食安全以促进乡村振兴,推动国家整体发展,体现本土特色、中国智慧,必将为世界粮食立法提供有益的启迪。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乡村”+“振兴”:“乡村振兴”立法思维之特性
二、“粮食安全”首源地位:粮食基本法纳入“乡村振兴”思维之必要性
三、立法考察:我国现有粮食立法之“乡村振兴”思维梳理
    (一)基本情况
        1.宪法。
        2.粮食法律。
        3.粮食行政法规。
        4.粮食部门规章。
        5.粮食地方立法。
    (二)粮食立法存在的问题
        1.缺乏粮食基本法,难以从首源地位角度对乡村振兴加以推进。
        2.现有粮食立法缺乏“乡村振兴”思维的总则性指引。
        3.现有粮食立法缺乏“乡村振兴”思维的分则性设计。
四、《粮食安全保障法》总则性指引:因应“乡村振兴”思维之整体指引
    (一)立法宗旨:明确纳入“促进乡村振兴”表述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乡村振兴中的“全过程”粮食产业链
    (三)法律原则:设立符合“乡村振兴”思维之原则
        1.确立安全原则以促进乡村振兴。
        2.确立绿色原则以促进乡村振兴。
        3.确立效率原则以促进乡村振兴。
五、《粮食安全保障法》分则性设计:对接“乡村振兴”思维之具体设计
    (一)新型粮农发展的分则性制度实现:乡村主体之振兴
    (二)涉粮权益保护的分则性制度实现:乡村权益之振兴
        1.构思土地权利(益)保护对应的具体制度方案以促进乡村振兴。
        2.构思知识产权保护对应的具体制度方案以促进乡村振兴。
        3.构思粮食权保护对应的具体制度方案以促进乡村振兴。
    (三)粮食产业链“智慧化”的分则性制度实现:乡村产业之振兴
六、未尽之思考:为“粮”安“乡村”兴而依法奋斗



本文编号:395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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