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现实困境与理论误区——以“同地同权”切入
发布时间:2024-05-19 13:31
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等入市",进而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当下和未来一段时期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方向。如果不对土地的用途管制、规划条件和使用方式进行具体界定,将难以实现"同地同权",也会夸大市场机制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级市场"形成中的作用,进而催生土地食利阶层。由此折射出学界讨论方式的不足:不应从抽象原则出发讨论问题,而要回到现实世界,强调土地的通途管制、规划条件和使用方式的差异性,以及关注差异性所带来的可能后果。
【文章页数】:12 页
本文编号:397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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