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的生态底色
发布时间:2021-09-03 10:12
<正>《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沪苏浙三省市交界的青浦、吴江、嘉善区域(范围约2413平方公里)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区建设有两项重点任务,一项是改革创新区域一体化体制机制,探索规划管理、土地管理、要素一体化、财税一体化、公共服务贡献的路径和方式;另一项任务是维持和保护示范区的生态本色,探索生态资源经济价值化的科学路径,推动跨行政区地域
【文章来源】:群众. 2020,(1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长制”经验与思考[J]. 周莹雅,沈建伟. 中国水利. 2021(10)
本文编号:3380921
【文章来源】:群众. 2020,(17)
【文章页数】:2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联合河长制”经验与思考[J]. 周莹雅,沈建伟. 中国水利. 2021(10)
本文编号:338092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shengtaijingji/3380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