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注册制过渡阶段下投行信披生态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14 01:52
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注册制改革试点,科创板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审核注册各环节公开透明,推动发行人、中介机构、交易所归位尽责,基本经受住了市场的检验,进入了稳定发展的新阶段。本文从核准制与注册制在信息披露方面的差异出发,聚焦当前科创板审核迭代下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过程中的信披生态,并提出在当前注册制高质量信披要求下投行执业的几点思考。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从信息披露角度看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差异
(一)审查主体不同:注册制要求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
(二)需求导向不同:注册制下高质量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三)审核机制不同:从审优到求真,审核公开高效
(四)披露要点不同:注册制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差异化安排
二、从科创板审核看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下的信息披露
(一)科创板初期:市场理解存在偏差,信息披露质量不尽人意,审核机构易陷入“免责式审核”“全面式问询”
(二)审核2.0阶段:市场共识逐渐形成,信披生态得到改善,制度供给加强,审核效率有所提高
(三)下一步方向:高质量信息披露依然任重道远
三、注册制高质量信息披露要求下投行执业理念之更新
(一)应披尽披做加法:摒除核准制下满足发行条件的有限披露思维,转为注册制下的充分披露
(二)该简则简做减法:简明易懂是关键,删除不相关的内容,简化难理解的内容,避免过度披露
(三)有一说一划等号: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不做迷惑性、误导性陈述
(四)守责尽责控风险:中介机构被严厉处罚渐成常态,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从发行人源头提升项目质量,建立高效协同的风控体系
本文编号:3993967
【文章页数】: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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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信息披露角度看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差异
(一)审查主体不同:注册制要求各市场参与主体归位尽责
(二)需求导向不同:注册制下高质量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三)审核机制不同:从审优到求真,审核公开高效
(四)披露要点不同:注册制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差异化安排
二、从科创板审核看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下的信息披露
(一)科创板初期:市场理解存在偏差,信息披露质量不尽人意,审核机构易陷入“免责式审核”“全面式问询”
(二)审核2.0阶段:市场共识逐渐形成,信披生态得到改善,制度供给加强,审核效率有所提高
(三)下一步方向:高质量信息披露依然任重道远
三、注册制高质量信息披露要求下投行执业理念之更新
(一)应披尽披做加法:摒除核准制下满足发行条件的有限披露思维,转为注册制下的充分披露
(二)该简则简做减法:简明易懂是关键,删除不相关的内容,简化难理解的内容,避免过度披露
(三)有一说一划等号:从投资者角度出发,不做迷惑性、误导性陈述
(四)守责尽责控风险:中介机构被严厉处罚渐成常态,发挥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职责,从发行人源头提升项目质量,建立高效协同的风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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