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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6-12-11 19:04

  本文关键词:关于印发《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转发市经信局《关于申报2014年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14-1-17   浏览次数:

各国家钻级酒家:
  我市经信局开展2014年的“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关于申报2014年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给予资金奖励资助。根据《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第二十四条,申报企业需符合以下要求:

贯彻餐饮国家标准(GB/T13391-2009),实现企业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构建食品卫生安全体系。对通过全国酒家酒店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且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A级单位”的企业,按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5%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额不超过上年度纳税总额的20%,最高补助额为50万元。

各国家钻级酒家及时关注,了解截至时间和申报程序及时申报。
  
  
申报通知详见经信局网站“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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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餐饮行业协会
  201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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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编号:2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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