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证券化的实践模式与法律框架——以联合摄制为中心
发布时间:2017-11-30 14:32
本文关键词:电影证券化的实践模式与法律框架——以联合摄制为中心
【摘要】:中国电影产业实践中,联合摄制的法律框架正在发挥电影证券化的功能。以电影版权为中心,联合摄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证券化的效果:股权化与片酬入股条款,债券融资与保底发行条款,版权分割与优先投资条款。但是,现行法律将联合摄制定性为"联营"关系,从而产生了合同无效、权利混乱、版权主体模糊等风险,值得警惕。
【作者单位】: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
【分类号】:J943
【正文快照】: 近年来,随着中国电影票房的逐年增长,联合摄制逐步成为了中国影视融资的主流模式。其中,一些创新性的电影融资方式成为了联合摄制的典型商业模式。如2011年《大唐玄机图》所采用的“权益共享”模式,2012年《厨子戏子痞子》所采用的“片酬入股”模式。在互联网思维的推动下,201,
本文编号:123966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jingjilunwen/whjj/12396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