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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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分析
发布日期: 2012-12-12 发布:
2012年第2期目录 本期共收录文章20篇
摘要: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文化资源相对应,具有文化资源的一些共性特征,其中最本质的特征是创意性。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包括同心圆扩散、链式扩散和融合扩散等方式。同心圆扩散既与产业化的地理范围有关,又与其业务范围有关;链式扩散主要指在价值链、生产链和产业链方面的扩散;融合扩散包括了传统文化资源与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融合。政府管理、行业协会、产品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构成了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障碍,而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加强行业监管,促进信息流动,重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养有助于破除这些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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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传统文化资源;文化产业;同心圆扩散;链式扩散;融合扩散
中图分类号:F124.5;G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42(2012)02-0026-09
国内对于文化资源开发的研究始于1990年左右。其研究状况,从研究对象看,有的侧重于探讨对民族文化资源进行开发,有的侧重于探讨开发区域文化资源,有的侧重于探讨对民俗文化资源的开发。从开发方式看,有的侧重于与旅游相结合,有的侧重于进行统筹规划,有的提出要进行文化产业生态创新,有的提出要通过文化行动实现对文化资源的开发,有的提出要注意打造品牌,有的则提出要进行“认识整合”、“机制整合”、“法规整合”和“目标整合”等。无可否认,这些研究都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了人们对于传统文化资源开发的思路。但由于研究视角、研究范围和学科知识的局限性,这些研究都无法从整体上系统地回答如何开发文化资源的问题。因为这个问题不仅涉及对于文化资源的认识,还涉及企业理论、制度变革理论、文化经济学理论等在资源开发中的应用,属于一个跨学科问题,所以要想说清楚这个问题,必须以更宽广的视野来看待文化资源,并通过参与地方的文化产业实践来增加对资源转化问题的现实性把握,唯其如此,才有可能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
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和各地文化产业实践的发展,研究者开始注重本地文化资源开发与转化问题。尤其要指出的是,一些有特色的传统文化资源如何进行产业化是地方政府和从事区域文化产业研究的学者关注的焦点。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拟立足于传统文化资源,从产业化路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传统文化资源的内涵
在进行正式讨论之前,需要说明什么是传统文化资源。在现有文献中,少有人直接探讨这个问题。有几位学者从不同角度讨论了文化资源的含义。宣莹、郑晓华、刘正平梳理了南京市的点状历史文化资源,但从其研究内容来看,他们所称的文化资源实为物质文化遗产;王东林提出,文化资源指物态化的文化遗产(含人化的自然景观)、文化设施及智能化的人力资源;陈创生提出,文化资源包括货币资源、技术资源、专利资源和智能资源四类,分为符号化的文化知识、经验性的文化技能和创新型的文化能力三种形态;汤晖、黎永泰认为,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看,人类活动及其产生的一切结果都可视为文化资源;刘婷提出,文化资源具有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属性,是指凝聚了人类无差别劳动成果的精华和丰富思维活动的物质和精神产品或者活动。
这些定义从不同角度描述了文化资源的一些特征,或广义或狭义,或基于共性或基于个性,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这里我们需要考虑这样几个问题:文化资源有无边界?文化资源最本质的特征是什么?如何将文化资源与其他资源相区分?传统文化资源又是从何处出发延伸出来的类型?如果搞不清这样几个问题,也就无法阐释清楚传统文化资源的内涵。由于缺乏公认的概念体系,在以往的研究中,不同学者往往从自身研究内容出发来解读文化资源,这样做的后果是使得原本清晰的文化资源模糊化,最终与其他资源类型混为一谈,因为适用于文化资源的说法也同样适用于其他资源类型。界限的模糊性就影响了研究的信度,论证中难免存在着诸多模棱两可的说法。
我们将依次回答这样几个问题。关于文化资源界限的认识容易犯的一个错误是夸大其界限而非缩小其界限。这种认识实则衍生于人们对文化的肆意解读。尽管我们可以承认,文化有着广义和狭义的定义,但我们不可就此推论,在经济学语境里,文化资源的界限也可做类似的解读,以至于我们可以将世间的资源都视为文化资源。这样的高度抽象就会将文化资源的个性抹杀,使其与其他资源没有差别。偶尔,有学者会从偏狭义的角度理解文化资源,从而将其视为物质文化遗产,这种认识忽视了很多对人类生活产生连续影响的无形文化资源。也许,对于文化资源,更为准确的认识是:它既非包罗万象,也非局限于物质方面,而是包含了由人类在过去和现在所创造或继承的,反映了某一群体价值观、信仰、态度、习俗、惯例和行为方式的,有形与无形的,具有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可以转化为某一产业或影响其他产业效率与效益的资源。
文化资源本身具有许多特征,如传播性、传递性等,在这些特征中最本质的是创意性。无论是过去的还是当代的,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只要是文化资源,它就包含了某种创意内容,是人类创意劳动的凝结,反映了人们的经验、认识、智慧、情感与操守。只有这个特征可以将文化资源与其他资源区分开来。有人会表示质疑,类似于高速列车、载人飞船、细胞移植等先进技术就不包含创意内容吗?这正是需要我们去辨别和讨论的内容。这些当今世界的领先科技显然包含了创造性,这种创造性远非一般人所能胜任,也非某一个个体的独立发现,而是科学家群体的共同创造,是对人类智慧的极大运用。而创意的构成则低于这类技术创新。根据霍金斯的观点,创意就是催生某种新事物的能力,它表示一人或多人创意和发明的产生,这种创意和发明必须是个人的、原创性的,且具有深远意义的;而罗伯特·弗兰兹认为,创造能力是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任务,运用一切已知条件和信息,开展能动思维活动,经过反复研究和实践,产生某种新颖的独特的有价值的成果的一种能力。霍金斯在著作中对创意的解读是含混的。这种含混性导致他甚至将科学研究纳入到其创意体系中。但他又承认,创意可以随时产生,技术创新则不然。弗兰兹明确地将创造能力和创意区分开来,认为前者是后者的基础,这是一种正确的解读。文化资源所表现的正是某种创意,它本身可能体现了某种创新行为,也可能转化为某种创新行为,或者规范与促进了某种创新行为。但我们必须承认,多数文化资源不能被称为“创新”的,即使退回到历史的画卷中,依然如此。文化资源的产生过程并非由创新所驱动的,而是由创意所驱动的。创新者旨在应用创新,创意者旨在表现、表达和规范。 除了创意性特征以外,文化资源还有其他方面的一些特征可以将其与其他资源相区分。第一,符号性。我们这里所说的符号性,指的是文化资源可以通过声、光、电、图、像等视听语言来表现,且不影响资源本身的使用性能,但一些物质资源如果改变了表现方式,则可能不再具有使用性。第二,审美性。无论何种文化资源,依据人类天然的爱美之心,我们总能够从中找到愉悦自己的某些内容和性质,但很多其他资源则不具有这种特征,或者说它们这方面的特征不明显。这些资源在形成过程中的初衷主要是为了满足使用要求,而非审美要求,但是文化资源在产生过程中就是要建立起某种美感,从而使人们可以欣赏它,并从中获得一种愉快感受。第三,传递性。以使用价值为主要要求的有形产品与无形服务,它们的生命都是短暂的,但文化资源则不然。由于文化资源多与历史、传统、习俗、艺术等建构在一起,这类内容包含着人类的一些共通性认识和情感,因而可以得到不断传播和流传。同时,文化资源也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身份与记忆交织在一起,独特的文化资源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与其他国家或民族相区分的标志。正是因为这重意义,在文化全球化时代来临之前,人们感受不到自身文化资源的价值,但在文化全球化的过程中,文化同质化带来了交流可能,同时也使人们对自己的身份出现了疑问,最后回归到保护本国与本民族的文化资源,唯其如此,才能建构起国家身份、民族身份与社区身份,才能使人们意识到自我存在在宏观意义上的价值。第四,易复制性。这也是文化自身的一个特性,文化的易复制性使得文化可以跨越不同民族,跨越不同国界,使得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人们可以分享对方的文化,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人们的精神福利。同时,文化的易复制性使得弱势文化难以保存,在强势文化的无边界传播中遭遇“溃堤”,从而泯灭于浩如烟海的历史迷雾中。文化资源的易复制性,推动着文化资源的流动,并使一个地区的文化资源优势受到削弱,因为其他地区可以对该类文化资源进行复制和“无缝焊接”。这样,文化资源的异地重建、重构、利用与再利用便对原产地带来了较大的冲击,甚至可能取代原产地的地位。
传统文化资源是与现代文化资源相对而言的。现代文化资源包含着两层含义:第一,它指的是在当代形成的文化资源;第二,它指的是新兴技术与传统文化资源对接后所衍生的文化资源。动漫、游戏、服装设计都属于当代新产生的文化资源类型;而利用焊接工艺将废金属组合成各种造型则属于后一种类型,因为这里既有新兴技术又有传统雕塑设计的理念在里面,是两者的结合。与现代文化资源相对应的就是传统文化资源,如绘画、雕塑、篆刻、书法、戏剧、舞蹈、杂技、面人、泥人、剪纸、汝瓷、钧瓷、婚嫁与寿庆的礼仪、祭祀礼仪、各种节日、在各民族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习惯与处事方式、民族精神等等。目前很多地区所研究的文化资源转化,就主要指的是传统文化资源的转化问题。因为传统文化资源主要集中于中部欠发达地区,如河南省、山西省、陕西省等,由于资金短缺、人才匮乏、制度保守等原因,这些地区实现文化资源的产业化面临着某种困境。
二、传统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可能的路径
传统文化资源依据其形态可以分为有形与无形的两种,依据开发程度可以划分为充分开发、一般开发、初步开发和尚未开发四种类型。对于产业化的传统文化资源,可以依据其产业化程度再进行进一步的细分,如划分为产业化程度较高、产业化程度中等、产业化程度较低、未产业化等类型。这些类型的划分及相关的例子见表1。对于有形资源来说,有些传统文化资源因开发较早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如景德镇瓷器和钧瓷等传统工艺品,少林寺、五台山、武当山等历史文化旅游区等。有些传统文化资源虽然得到了开发,但开发程度还不够,如民权县画虎村虽然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但生产仍以家庭和个人为主,无法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且应对市场风险变化的能力较弱。有些则刚刚进入产业开发阶段,市场中有几家企业,但产品种类较少,如朱仙镇木版年画,郸城泥人等。对于无形资源来说,产业化较之有形文化资源更困难,多数无形文化资源未得到开发或未得到有效开发。
根据以上分类与现实中传统文化资源开发的实践,可以将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分为以下几种:
(一)同心圆扩散
这种扩散路径既与产业化的地理范围(图1(a))有关,也与产业化的业务范围(图1(b))有关。从地理范围来看,一种传统文化资源的形成有其发源地,发源地可能是一个地点,可能是一条地理上相连的线,也可能是由多地点所构成的面状分布。比如,关于人类文明的进化从今天考古的成果来看,支撑了多中心起源论,宋代五大名瓷之首汝瓷的起源沿着地理上毗邻的鲁山一宝丰一汝州一线,而朱仙镇木版年画则集中于朱仙镇这个地理坐标上。不同的文化资源,能够实现的地理扩散范围是不同的。有些文化资源能够在第一轮扩散的基础上展开第二轮扩散,最终使其影响超越发源地与周边地区,甚至经过多轮扩散后能够影响到全球范围,如英语目前在全球的超级影响力就是。一种文化资源能够扩散的地理范围越广,那么它的产业化程度将越高,如英语教育与培训在全球领域的兴起使得英国与美国人单靠其语言优势就占据了科技市场、文化市场与普通产品市场,这是许多国家难以望其项背的。也许,在未来20年,随着中国经济超越美国,汉语也将成为全球语言,从而在世界塑造一个新的庞大的汉语教育和汉文化产业。实现文化资源在最大范围内的扩张是许多从事传统文化资源开发的企业家与个体经营者所梦寐以求的,但却不一定能实现,有时根本不可能实现。因为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会受到一些现实因素的制约。
传统文化资源开发者必须在地理扩散方面做出一定的努力,这可以通过有形扩散与无形扩散来实现。有形扩散可以通过产业与企业的布局来实现,如在发源地周边县市设点,通过稳步占领周边市场,逐步向中心城市与外围不断拓展。在扩散过程中,既可以采取生产扩散方式,也可以采取销售扩散方式。前一种扩散方式对企业各方面的要求明显高于后者,属于企业在发展的高级阶段可以考虑的扩散路径。销售扩散是比较容易实现的,也是许多传统文化企业经常使用的扩散方式,这种扩散方式的成本较低,具有极强的伸缩性,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加强或减弱扩散力度、强度与深度,从而使企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销售扩散可以通过特许、委托代理、合作销售、租赁销售、设立分店等诸多方式来实现。企业规模越小,越应该考虑采取风险较小的销售扩散方式;反之,则可以采取风险较大的销售扩散方式。在销售扩散中,企业承担的风险与其预期收益成反方向变化。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就能够承受越来越大的风险,因此可以采用利润率更高的扩散方式。但在现实中,许多微型和小型文化企业,一方面想扩散市场,另一方面却想获取最大利益,这种矛盾心态反而使他们在销售扩散中裹足不前,从而错失了企业发展壮大的好时机。生产扩散由于涉及异地办企业或合作生产,因此增加了企业扩散的成本,并且需要企业评估在新环境下面临的各种复杂性风险。而且,一种文化资源在本地化的过程中是否能够“入乡随俗”或者保持原汁原味,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所以,生产扩散往往由实力较强的文化企业来完成。如果扩散地与发源地具有类似的生产要素,那么这种生产扩散便有了某种接入性,接入性可以降低文化企业的成本和风险,带来更高的扩散成功的可能性。无论销售扩散还是生产扩散,扩散地与发源地距离越远,扩散的风险和成本就越高,同时潜在收益也越大。 对于有些文化资源来说,难以实现有形扩散,此时可以考虑进行无形扩散。例如,物质文化遗产,诸如孔庙、开封延庆观等,由于不可移动,因而也就无法进行有形扩散。再如,一些民风民俗,如果离开了当地的语言、文化与地理环境,恐怕也会变成不可理解的东西。无形扩散主要包括品牌扩散、广告扩散和网络扩散等方式。尽管一些文化资源无法实现有形扩散,但它们可以在构建品牌上下功夫。如果这类文化资源能够形成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美誉度的文化品牌,那么就有很多人愿意上门合作或消费。上门合作者利用其资金和渠道会间接有力地推动这类文化资源的市场化,而上门消费则直接贡献于地方经济。在文化品牌形成前和形成后,都需要借助于广告的力量实现传播意义上的扩散,从而构建品牌或巩固品牌。常见的广告方式有报纸和杂志等传统媒体广告、电视和电影等嵌入式广告、户外广告、电梯和厕所等空间广告、车体与人体等移动广告和网络媒体广告等。广告扩散可以使偏远地区的人们也能借助于传播介质获得文化资源的相关信息,从而成为该类文化资源的潜在消费者。在网络时代,文化资源扩散速度会得到极大加强,通过构造事件、开辟讨论话题、网托等方式可以迅速将一些默默无闻的文化资源捧红。网络扩散已经成为信息时代扩散文化资源的一种高效方式,同时,也是一种掺夹着误导性、模糊性和神秘性等“欲语还休”的让人欲罢不能的黏着方式。通过这种方式会带来一大批文化资源的拥趸,达到一种“引爆”效果。
从产业化的业务来看,也存在着同心圆的路径。传统文化资源开发者从现实性出发以文化资源的直接转化为核心,获取开发文化资源的“第一桶金”。随着企业的发展,这部分业务将逐渐趋于稳定,成为该企业的核心业务。每一个文化企业在其发展的初期都有这样的核心业务,核心业务保证了企业能够获得稳定的现金流,使得企业进入成长的“快车道”,企业通过保有核心业务实现良性发展。如果企业在起步和成长阶段就急于扩张业务类型,那么可能会因为对新业务不熟悉而遭受市场失败,这已经为众多小型和微型文化企业的实践所证实。只有稳定住核心业务,企业才可放心发展;相反,在动荡的成长环境里,企业随时都有倒闭的风险。随着核心业务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推进,在时机成熟时,企业可以向与核心业务密切相关的领域拓展。向相关业务拓展是企业实现成本内化和规模运营的必然要求,相比其他业务类型而言,相关业务对于企业而言也是风险较小的业务类型,因为长期沉浸于某一市场的企业会对该市场的相关产品逐渐“触类旁通”,因而实现由核心业务向相关业务的平滑过渡。随着企业业务类型的多样化与多元化,文化企业将由小型向中型企业演进,企业规模将实现第一次有意义的扩张。伴随企业的扩张,企业必须在产品管理、质量管理、人事管理、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这将为企业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一些文化企业能够恰当地应对挑战,从而成功实现企业的规模转型,但不少文化企业在这个阶段由于管理方面的滞后,使其发展掣手掣脚,逐渐被后来者反超,从此一蹶不振。利用传统文化资源发展的大型文化企业在现实中较为少见,但这并非不可能。因为一些有实力的中型企业不满足于在核心业务与相关业务领域内的徘徊,他们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制定了更加野心勃勃的计划。这些计划使他们游离传统文化资源的窠臼,尝试向外围业务发展。例如,一些有实力的文化旅游企业,开始涉足娱乐、交通运输、物流、影视等领域。这就使他们的收入来源不仅仅局限于门票收入和纪念品收入。收入来源的分散化将进一步化解企业的风险,使一个文化企业有可能建立起经营的“帝国”,成长为文化企业中的“航空母舰”。
(二)链式扩散
这里所说的链包括产业链、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四种类型。每条链上都有两个节点,这两个节点是企业价值产生、维持和增值的主要源泉。通过节点将不同的链条连接起来,就构成了整个产业链、生产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这四种链本质上是不同的,但却在学术文献中经常被混为一谈。价值链最早是由迈克尔·波特提出的。波特指出,一定水平的价值链是企业在一个特定产业内从事设计、生产、营销、交货以及对产品起辅助作用的各种活动的组合。产业链概念的起源是不明确的,1958年赫希曼在《经济发展战略》一书中从产业前后向联系的角度论述了产业链的概念。正如魏然所说,目前国外对产业链研究较少,没有对其做出明确的定义。国内的讨论虽然较多,但概念很不清晰,许多研究者没有搞清楚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差别。李悦、李平将产业链定义为在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各产业之间存在着广泛的、复杂的和密切的技术经济联系,依据前、后向的关联关系组成的一种网络结构。王志标则提出,产业链是由一个主导产业及其相关产业共同组成的产业系统。关于生产链的概念讨论的较少,比较有价值的定义是由丛屹、林芳给出的。生产链是指与完成最终商品有关的劳动与生产过程的一组网络。关于供应链,有两个定义可以参考:(1)供应链是指供应商和协作单位、企业本身、销售网络以及客户等各个环节紧密相连、相互配合、相互依赖的类似于链状结构的系统;供应链是指从生产产品的物流供应到最终用户取得产品的过程中一系列的业务活动和相互关系构成的链状结构。
根据以上的论述,可以将这几个相互联系的概念之间的关系用图2来反映。从图2中可以看出,价值链仅仅局限于企业内部,价值链上的基本活动与辅助活动等各个环节形成了产品的价值。生产链则反映了一个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供给与需求关系,如果考虑到市场和消费者,那么就共同构成了供应链。供应链发生在一个产业内部,如果考虑的是不同产业之间的联系,则这种联系就构成了产业链。从价值链到生产链,从生产链到供应链,再从供应链到产业链,边界在不断拓展。当然,这里的边界并非静止不变的,如果一个企业进行纵向一体化,兼并了上下游企业,那么其生产链便发生在企业内部,但此时也不能将生产链与价值链混同,因为它们的关系可以参考尚未一体化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不仅完成了纵向一体化,而且开始进行跨产业的多元化生产,那么产业链关系就内化到了一个企业之中。因此,随着企业的扩张与收缩,价值链、生产链与产业链的主体便发生相应的演化。 对于文化企业来说,在其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制定适当的链式扩散战略。微型或小型文化企业,可能在价值链的某个节点上从事生产,因企业规模较小,仅仅价值链上的增值部分就能满足企业生存的需要。因此,对于这类企业而言,首先要完成的是在价值链的各个环节进行扩散。现实中,文化企业对于文化资源的价值往往挖掘不够,这主要是因为一些企业的经营者本人是传承人或技术人员,对经营方面并不在行,也有的经营者受制于自身的学识、眼界等因素无法充分挖掘资源的潜在价值。文化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能够在生产链上完成一体化的企业数量较少,但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和兼并的不断发生,一些有规模的文化企业脱颖而出,最终承担了产业内一体化的使命,通过一体化降低了本企业的风险与成本,同时增强了对于市场的控制力。
在链式扩散中,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力选择适当的扩散方式。在企业初创时期,可以通过加盟、代理等方式成为中型企业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也可以通过企业作为中介连接到市场,或者通过技术合作或技术支持的方式成为生产链中的一部分。这些方式,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快速成长,同时也可以规避风险,降低投资门槛。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将考虑把更多的价值链上的环节纳入企业内部的生产、组织与管理体系中,从而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这样,企业就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的成长将出现分异。一部分专注于实现规模经济的企业,通过不断的兼并、收购与规模扩张,实现内部成本的下降,但是如果不对这种扩张加以约束,将带来管理层的混乱,管理上的混乱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这是许多文化企业需要注意的问题。在文化企业中,为了发挥每个人的创意,需要采取松散管理的方式,但人与人之间的松散联系与合作有可能导致企业效率的下降,因此必须建立起规范的流程与制度控制,通过内置的制度演化使每一个工作的人能够自觉提高效率。另一部分企业则更加注重核心业务,通过不断创新力图成为这个领域的龙头老大。对于生产链上的其他环节则通过与其他相关企业建立密切合作关系来解决价值实现问题。由于剥离了企业并不擅长的业务,专注于核心业务的成长,因此企业的运行效率大为增进,有可能成为行业的标杆。但外部风险在加大,所以这类文化企业需要与其他企业建立起牢固的知识联盟、供给联盟和市场联盟等关系,以在激烈的竞争中同进同退,共同分担风险。
(三)融合扩散
一些无形文化资源难以直接产业化,如民风民俗、传说故事等仅仅间接地作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对于这类文化资源,只有采取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式才能实现其文化与经济价值。正如Throsby所说,无形文化资产的价值较难评估,但不能因此就否认它们的价值。因为通过将这些无形文化资源进行物化或与其他产业融入到一起,它们同样可以实现其经济价值。因此,从无形文化资源转化方式来看,由深及浅有三种类型:第一,将无形文化资源通过某种途径进行物化;第二,与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融合;第三,与服务业融合。一把折扇、一个桃木符、一柄木梳或雕刻于建筑物上的塑像都能将当地文化融入其中,从而使文化表现出它的价值。例如,如果没有本地化的文化资源,一把折扇估计能卖2元钱,但附加了本地故事与风俗的折扇可以卖到10元到15元一把,那么其中的8元到13元就是本地传统文化资源文化价值的体现。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鸡鸭鱼肉已经厌倦,因此开始热捧土特产,每个地方都适应这种需求,将本地化因素与农产品嫁接起来,于是就有了各式各样的土特产。其中,一些土特产的确有普通农产品所不及之处,但多数土特产只是冠名而已,甚至在一些旅游景区,号称山珍野味的东西都是从外地用汽车拉过来的。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消费者的非理性消费,但也反映出人们对于本地化农产品的强烈需求。因此,各个地方要保护这种需求,努力探索和挖掘本地确实有特色的农产品,并与本地文化绑定,形成不同于其他农产品的特色。需要注意得是,不要滥用这种需求,以假当真,以次充好,从而因为坏的声誉而导致此类产业的不可持续性。这是传统文化资源与第一产业相结合的情况。在服装产业和食品工业中常常可以见到一种创意,即将本土化色彩比较浓厚的内涵蕴藏于其中,这样就会创造出一种差异化,如印度沙丽、中国旗袍、中国汉服、中国唐装和日本和服等,这些充满民族特色的东西总是使人浮想联翩,由此及彼,想到各国的传统文化。除了在这些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低端行业外,不少高科技产品也充满了文化气息,如长征二号运载火箭使人想起红军艰苦卓绝的两万五千里长征;“嫦娥一号”月球探测卫星较好地将中华民族自古流传的嫦娥奔月的故事融入其中,从而给人以无限的遐想;银河-I号巨型计算机使人想起了牛郎织女的浪漫爱情故事等等。这是传统文化资源与第二产业相结合的情况。最后一种情况是传统文化资源与服务业的结合。比如具有悠久历史的地名、传说、故事与饭店、宾馆、茶楼、剧团、杂技团及其产品相联系。在北京,不少生意场所都与京、燕、顺天府、御、皇有关;在开封,不少生意场所或产品都与汴、东京、汴梁、大宋、包公、《清明上河图》有关。对于有些饭馆的名字,如湘西小炒、赣南土鸡、九头鸟、东坡酒楼等,一望即知其特色;一些大型节目的名字,如《大宋·东京梦华》、《禅宗·音乐大典》、《印象丽江》和《云南映象》等都透露着强烈的地方色彩。
三、产业化路径中的障碍
在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障碍,这些障碍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产业化的顺利实现。最主要的障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府管理中的失序
2008年,国家启动了大部制改革,工业与信息化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就是此次改革的成果,但民间一直期望的大文化部却没有实现。因此,在文化领域存在的交叉管理、多头管理问题也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带来许多问题:第一,规章制度相互重叠甚至相互冲突。“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文化企业遇到问题时无所适从。第二,资源难以整合。由于不同的文化行业归属于不同的部门管辖,因此文化产业难以形成团块效应和集团效应。第三,投资与收益的不对等。在目前文化体制改革还没有到位的前提下,一些文化投资产生了效益,但投资方却无法分享效益,从而挫败了投资方的热情。第四,低效率的重复建设。当不同管理部门有同样的管理权限时,就会产生这个问题。当然,文化企业可能是受惠者,但广大纳税人却为此买了单。第五,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不少省都成立了由政府主导的文化产业投资公司,在这类投资公司中虽然有民间资本,但民间资本对公司不具有控股权,因此大的文化产业投资决策都有政府代理人主导。由于代理人不熟悉文化行业及资本运作,不少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都是净亏损。 (二)行业协会指导不力
在清朝后期和民国时期,中国的行业协会一度很发达。行业协会在调停同业内争端、扶弱助贫、整顿行业秩序、为革命筹集经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建国以后,随着公私合营与国有化运动的开展,行业协会销声匿迹。改革开放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建立,行业协会又被提了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行业协会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协调、救助等职能。这些原因包括:第一,行业协会缺乏经费来源,企业对缴纳行业协会的收费没有热情,不少地方政府对当地的行业协会组织也没有专门的拨款。第二,当市场出现问题时,行业协会不是袖手旁观,就是帮倒忙,让不少企业较为反感,这也是企业不愿意缴纳会费的原因。第三,行业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等高级职务往往由政府退居二线的领导或在职领导担任,领导们本就事务繁忙,无暇过问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导致行业内出现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第四,行业协会缺乏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由于不是政府机构,对参会企业缺乏必要的约束力,企业往往在感觉对自身有利时就参与,反之则退出;第五,由于影响力不同,行业协会成为个别企业利益的代言人,漠视了多数参与企业的合法权利。
(三)产品趋同
由于在同一文化资源分布的地区不少人都掌握了类似的技术、诀窍、仪式、习俗,所以在产业化的过程中,这些地区往往存在着产品趋同的现象。产品趋同由这样几个原因造成:第一,聚集在一个地区的文化生产者有着同源性,这是先天性因素所带来的产品趋同。第二,多数文化生产者由于没有读过多少书,不懂得如何进行产品设计,因此需要聘请专门的设计师,但他们聘请的设计师可能是同一个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在文化生产领域,具有创新意识和设计能力的人才是较为短缺的,同一个设计师决定了他们的产品必然会出现某种雷同现象,这与设计师的职业道德也有某种关系。第三,由于生产的是同类文化产品,所以当其他生产者的产品上市后,可以通过模仿制造同样的产品,对于技术差异小的文化企业来说,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产品趋同导致了文化企业之间在市场上的激烈竞争,降低了产品价格,从而减少了整个行业的收益回报率。
(四)人力资源“瓶颈”
人力资源短缺在文化产业领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进程中,需要各种人力资源协同配合:第一种人才是技术人才。随着年轻一代涌向城市,疯狂地“哈美”“哈日”“哈韩”,愿意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资源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他们不知道学习传统文化资源有什么用,对自身价值有什么提升,因此不少传统技艺面临失传的困境。第二种人才是设计与创意人才。这种人才可以找到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生活的契合点,从而实现传统文化资源的现代化,赋予其新的包装和时尚元素。第三种人才是市场人才。这种人才拥有市场眼光,能够为传统文化产品打开销路,通过造势、做活动、体验等方式使传统文化产品实现价值增值。后两类人才都需要通过学校来培养,但是,由于学校对于文化产业了解不多,培养的学生多数不符合文化产业的要求。正如禹州神垕镇钧瓷艺术大师贺文奇先生所说:“我们想要的,他们设计不出来;他们设计的产品,由于没有考虑工艺,所以我们也做不出来。”类似于钧瓷这样的传统文化企业都有强烈的愿望,把自己建立的企业做大做强,这就需要进行市场扩张。但他们对市场比较茫然,甚至带有点恐惧,所以最终没有迈出扩张的步伐,而是利用本地的名气,等候客户上门,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使他们错失了不少发展的良机。虽然看到一些传统文化企业通过扩大规模、招聘员工、实施部门内部的细致分工从而走向了外向型扩张的道路,但他们总是对扩张过程中带来的资金、管理等问题心怀疑虑。如果能有这样一个公司承担这些工作,就可以使这类小企业走向良性发展。
四、政策建议
基于对于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路径的讨论和产业化路径中障碍的分析,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文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特别是针对文化企业多为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事实,与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公司等协商出台合适的资金扶持政策。可以学习高新技术企业的模式,建立文化企业的孵化基地,主要是采取更为灵活的贷款和融资政策,使缺乏固定资本的文化企业也能顺利获得成长资金。改革滞缓的根本原因在于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不合拍,所以难以推进。一些文化企业事实上早已名存实亡,但为了生存利用国有资产从事非文化活动,在转营过程中已经获得了经济租金,如果对其进行破产改制,那么它们将失去既得利益,因此改革会遭到他们的反对;一些文化企业虽然在体制内生存维艰,并且没有多少国有资产,但它们仍希望维系那么一点点关系,这样会有利于他们从事自求发展的商业性文化服务活动;对于地方政府规划的文化产业园区,一些经营效益好的文化企业没有多少动力进驻,因为它们感觉“进”与“不进”对自身收益没有太大影响,反而是一些经营效益差一些的文化企业对园区非常热心。
第二,加强行业监管,最好使行业协会能够独立运转,,调动行业内企业的参会积极性,通过公平的、独立的运转,发挥出行业协会应该起到的作用。对政府来说,要分清界限,宜于由行业协会出面的还是交给行业协会更好,政府对行业协会进行监督即可。让内行人管理显然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并建立行业协会的公信力。一些业内人士也一直在呼吁对行业协会能够放行,因为行业协会如果背上的大山太多,就会寸步难行。反观国外的行业组织大都为业内人士自发组成,没有官办背景,但由于参会企业多为重量级企业,因此行业协会在业内的影响力是不言而喻的。在这个放手的过程中,政府可以进行监督,保证行业协会能够平稳过渡,并建立起公平的议事程序,切实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引领地方探索和培育传统文化资源转化的新方向,尤其是做好信息传递,帮助中小企业及时掌握市场和国家政策动向,抓住时机实现企业的顺利成长。因为掌舵人文化素质不高,一些中小文化企业不懂得利用网络等现代工具获得经营信息,这就需要有关机构能够定期派人步入基层,传达最新讯息。由于观念守旧,一些文化企业欠缺创新精神,不懂得利用现代科技为传统文化产品增光添彩。但是,当其他企业有了创新产品时,又群起模仿,从而使创新者的积极性受到打击,也使创新的价值大打折扣。一些文化产品的生产者埋头生产,对国家大政方针缺乏关注和了解,如果不进行信息的及时传达,它们将失去不少机会。
第四,重视文化产业人才的培育,这是不少地方亟须解决的问题。要鼓励高校开设与本地文化资源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对这些专业的发展可以从立项角度给予扶持。加强职业学校与文化企业的联合,实现订单式生产和按需定制。鼓励文化产业教师与企业之间进行流动,在目前师资力量普遍不足甚至不合格的情况下,文化产业教育具有更多的探索性质,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学员,都要在双向流动中不断增长理论与实践知识。建立有效的利益方激励机制,为了防止在知识产权方面可能出现的纠纷,激励各方合作的积极性,应事先进行制度设计,明确知识性产品的收益规则,避免在出现问题时无据可依。
(责任编辑 韩顺友)
本文关键词:传统文化资源产业化的路径分析,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207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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