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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乡里社会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以华北与关中地区诸政权为例证

发布时间:2020-12-04 14:48
  十六国时期的胡汉民族关系,是在乡里社会生活基础上存续的。胡主先是依赖同乡建立政权,吸纳在地乡党入仕,同时,扶植流亡的乡里宗族,设立侨郡,使之壮大,既而恢复乡里选举制度,加强对乡里人才的拔擢与管理。这些都说明了胡主对乡里社会的深刻理解和实际控制。在此过程中,他们获得了乡里宗族的支持,甚至有些胡主及其家族自身也壮大为乡里宗族。围绕乡里社会生活,展开对乡党、乡里宗族、乡里制度的经营,是胡主深化和加强自身统治,并实现民族融合的重要途径。认识到这一点,有助于进一步理解复杂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 

【文章来源】: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05期 第39-52页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胡、汉同乡关系与胡族政权的建立
二、从流人到宗族:胡主施政与北方乡里社会的恢复
三、乡里选举制度的恢复与胡主的人才管理
四、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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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刘渊的“汉”旗号和慕容廆的“晋”旗号[J]. 蒋福亚.  北京师院学报. 1979(04)



本文编号:2897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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