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边疆民族地区开展政治文明建设
发布时间:2014-07-27 05:38
在边疆民族地区,边疆问题、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及贫困问题都很突出,这些问题又总是纠缠在一起。加速推进边疆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缩小这些地区与其他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不仅能够为民族团结进一步打牢基础,能够为边防的巩固和边疆的稳定创造有利条件,还能够为国家的统一和长治久安创造有利条件。“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原则对边疆民族地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边疆民族地区在历史上一直都比较贫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程度较低,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帮助下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社会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逐步缩小了与内地的差距。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和沿海地区在国家的支持和推动下迅速发展起来,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与内地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却进一步拉大了。但是,现在边疆民族地区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在国家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条件下,边疆民族地区成为了西部开发的主要区域,西部开发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国家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小康社会,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又获得了极好的机会。在这样的形势下,边疆民族地区将迅速地发展起来,并有效缩小与内地和东部沿海地区的差距。
在这样一个全面的现代化过程中,边疆民族地区根深蒂固的传统社会的方方面面都被触及并受到冲击,从而发生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加速由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转型、由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转型、由乡村社会向城市(镇)社会转型、由封闭半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转型、由伦理型社会向法理型社会转型、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社会机制和社会规范、思想观念和价值体系等,都将发生深刻变化,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逐步展开。
边疆民族地区在这样一个巨大而深刻的变化过程中,离不开政治文明建设的支持。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呼唤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没有政治文明、没有政治文明建设的支持,边疆民族地区的迅速发展和全面进步不可能实现,这里的小康社会不可能真正建成。
从结构的角度来看,边疆民族地区的建设、发展和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具有不可缺乏性和不可替代性。首先,现在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追求的是社会的全面进步,是全面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水平。而人类社会的文明是由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构成的。边疆民族地区要全面提升文明程度和水平,政治文明是不可或缺的。如果边疆民族地区在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忽视了政治文明或者没有达到相应的政治文明的标准,就不能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的文明就不完整,只能是一种残缺不全的文明,就无法真正建成小康社会。
边疆民族地区的全面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不仅需要一定的权威机构来宣布和确认,更需要社会成员在亲自体会的基础上来认可和确认。社会成员不仅需要通过一定的物质生活来体认和确认社会的全面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也需要通过一定的精神文化生活来体认和确认全面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还需要通过一定的政治生活来体认和确认全面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因此,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不仅要有经济标准,文化标准,还要有政治标准。
其次,边疆民族地区的建设必须是全面建设。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文明水平的提高,必须在社会的三大基本领域即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文化领域开展全面建设。没有建设过程的全面性,就无法达到建设目标的完整性。不进行全面的建设,就无法实现全面发展,就无法建成小康社会。离开了政治文明建设,就不能形成全面建设,或者说,建设过程就不是全面的。只有三大领域全面建设,三大领域全面发展,三个文明同时并进,小康社会的目标才能实现。
从功能的角度来看,边疆民族地区的建设、发展和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都离不开政治文明建设的支持。政治文明处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是连接二者的中间环节,既制约着物质文明建设又制约着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就是要通过调整来理顺社会的政治关系结构,构建合理的政治制度,形成有效的政治机制,创造有效的政治方式,推进政治发展,从而保障人民的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没有政治文明建设,边疆民族地区开发和全面的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第一,政治文明建设能够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创建必要的制度条件。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建设,既不断完善原有的制度,又进行制度创新,实现有效的制度供给,不断满足社会的制度需求。日益完善的制度,不仅能够将政治运行全面纳入制度的轨道,提高其制度化的水平,而且能够在制度的框架内协调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保持它们的动态平衡;保障社会成员的各项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政治文明建设能够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创建稳定的政治环境。边疆民族地区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分化持续发展,新的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逐渐形成,社会成员由“法定公民”向“事实公民”的转变日渐明显,社会政治关系日趋复杂,新的现象、新的问题、新的矛盾不断涌现。在这样的形势下,政治文明建设通过政治机制的创新,构建新的能够有效容纳和协调新的政治因素的政治体制和政治机制,便能够对复杂的社会政治关系进行有效的协调,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
第三,政治文明建设能够为边疆民族地区的发展创建协调的政治关系。要使边疆民族地区迅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建成小康社会,就必须在建设的过程中处理好与中央、与东部和中部地区、与沿海地区,与富裕地区的关系,处理好各个民族之间的发展和利益分配的关系,处理好城市发展与乡村发展的关系,同时还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帮助。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有赖于政治文明建设创造新的政治协调方式。
第四,政治文明建设能够为边疆民族地区发展进程中的全局性问题提供有效政治解决方式。边疆民族地区在开发和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系列带有全局性的问题。适时解决这类问题,是整个社会平衡发展和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政治文明建设能够通过政治方式的创新来有效地解决这类全局性的问题,保持社会平衡发展。
第五,政治文明建设能够为边疆民族社会创建必要的秩序。健全、有效的秩序,是边疆民族社会得以形成和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变迁了的社会需要相应的新的秩序。边疆民族地区原有的秩序基本上是建立在传统社会基础上的,现在的建设和发展需要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社会秩序。然而,秩序不是自然生成的,秩序需要构建和维持。政治文明建设能够通过创新的政治机制来构建这样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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