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条件分析
发布时间:2021-07-25 17: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六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城市规划、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本文对黔西南州气候资源开发利条件进行分析,用气象观测数据对太阳能资源进行论证,得出黔西南州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进行开发利用的结论。
【文章来源】:科技风. 2018,(04)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 黔西南州地形地貌
2 黔西南州太阳能资源
3 黔西南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青海省清洁能源发电潜力及价值分析[J]. 毛爱涵,李发祥,杨思源,黄婷,郝蕊芳,李思函,于德永. 资源科学. 2021(01)
本文编号:3302443
【文章来源】:科技风. 2018,(04)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1 黔西南州地形地貌
2 黔西南州太阳能资源
3 黔西南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4 结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青海省清洁能源发电潜力及价值分析[J]. 毛爱涵,李发祥,杨思源,黄婷,郝蕊芳,李思函,于德永. 资源科学. 2021(01)
本文编号:330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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