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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研究 ——以重庆钢铁为例

发布时间:2021-08-27 15:07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已经成功上市,成为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主体。上市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对于提升我国经济的发展质量和发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结构亟待进一步转型升级,外部市场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在这一背景下,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诸多企业陷入了经营困境和财务困境,有的甚至濒临破产。考虑到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其困境如果无法得以妥善解决,不仅会严重损害众多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还会严重影响资本市场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上市公司在特殊的发展形势面前如何脱离困境并实现转型发展,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2007年,我国首次引入破产重整制度,该制度的设计旨在拯救具有再生希望和价值的企业,为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众多危困企业提供了新的出路。十几年来,许多公司利用这一制度顺利实现重生。但由于种种原因,破产重整对企业并非普遍适用,破产重整程序本身也有利有弊。如何科学合理地运用破产重整程序解决企业困境,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索的问题。当前学术界对破产重整已经做了许多研究,但由于国内引入破产重整制度较晚,相关实践案例有限,国内在破产重整方面的研究还存... 

【文章来源】:江西财经大学江西省

【文章页数】:66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研究 ——以重庆钢铁为例


本文基本框架

钢铁,重庆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例研究——以重庆钢铁为例16续表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8工银瑞信基金-农业银行-工银瑞信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23,900,8000.54%9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23,900,8000.54%10华夏基金-农业银行-华夏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23,900,8000.54%资料来源:重庆钢铁2016年年度报告图3.1破产重整前重庆钢铁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资料来源:重庆钢铁2016年年度报告3.1.2破产重整前的经营情况重庆钢铁作为一家大型钢铁企业,其主要的日常经营活动就是生产和销售板材等各类钢材产品。然而,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的影响,公司在破产重整前的经营情况不断恶化。产品生产方面,重庆钢铁的钢材产量在破产重整前已经连续多年下降。如图3.2所示,2012年,重庆钢铁的钢材产量为470.56万吨,2016年该数据则为233.00万吨,期间呈显著下滑趋势。2016年,由于现金流出现困难,重庆钢铁已经难以按照原有模式组织生产。2016年4月,重庆钢铁与攀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来料加工协议》,攀华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钢铁加工生产热轧卷板,生产所需的矿石和煤炭由攀华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从2016年6月开始,重庆钢铁仅以来料加工的模式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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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例介绍21请。同时法院还指定重庆钢铁清算组担任重庆钢铁管理人,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智奎担任清算组组长。重整期间采取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模式。3.2.2重组方的引入重庆钢铁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以来,管理人一直在积极与潜在的投资人进行接触和协商。2017年9月29日,管理人收到四源合(上海)钢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源合基金”)及重庆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战新基金”)来函,四源合基金与重庆战新基金拟共同出资设立钢铁平台公司作为投资人参与重庆钢铁此次重整。2017年10月12日,重庆长寿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寿钢铁”)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0亿元。四源合基金持有75%的股权,是长寿钢铁的控股股东,重庆战新基金则持有剩余的25%的股权。2017年11月1日,管理人与长寿钢铁签订《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之框架协议》,长寿钢铁成为此次重整的重组方。由于长寿钢铁只是专门成立的平台公司,其背后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更加值得关注。根据重庆钢铁的重整计划披露的信息,长寿钢铁的控股股东为四源合基金,该基金是中国第一支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基金,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为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源合投资”)。而四源合投资的主要发起股东之一是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的全资子公司。长寿钢铁的另一股东为重庆战新基金,该基金由政府引导并积极吸引社会资本,主要为当地产业升级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重组方长寿钢铁的股权结构关系如图3.7所示。图3.7重组方长寿钢铁股权结构关系资料来源:重庆钢铁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出售式破产重整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J]. 刘佳,刘原.  上海金融. 2018(01)
[2]破产法视角下的商业银行债转股问题——兼与王欣新教授商榷[J]. 韩长印.  法学. 2017(11)
[3]僵尸企业处置的破产重整机制研究——基于超日太阳的案例[J]. 饶静,许怡婷,万良勇.  财会通讯. 2017(23)
[4]我国上市公司重整中出资人权益强制调整的误区与出路[J]. 齐明.  法学. 2017(07)
[5]资源型国有企业摆脱转型困境的路径选择[J]. 程娜.  经济纵横. 2017(06)
[6]企业破产重整中税收债权清偿的政策建议[J]. 卿云,周芯竹,杨锦成.  税务研究. 2017(04)
[7]企业财务危机解救机制选择的影响因素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 饶静,万良勇.  华东经济管理. 2017(03)
[8]破产重整中浮动抵押权人权利保护问题研究[J]. 朱黎,华碧琼.  宏观经济研究. 2016(11)
[9]运用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论破产重整实践之市场化完善[J]. 陆晓燕.  法律适用. 2016(11)
[10]破产重整制度有效运行的问题与出路[J]. 张艳丽.  法学杂志. 2016(06)

博士论文
[1]我国企业法人重整制度之研究[D]. 段政华.中国政法大学 2011



本文编号:3366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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