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商誉计量及外购商誉确认方法
发布时间:2014-07-29 21:10
商誉的计量即入账价值问题。商誉的价值大小决定于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转化为经济利益流入。鉴于商誉带来的预期超额收益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公允价值计价基础尚未得到广泛应用,因而商誉的计量成为会计实务操作中的一个难点问题。目前,关于商誉的量化这一问题争议颇多,无法形成统一意见[8].一般来说,企业的超额利润可视为商誉带来的收益,因此在找到能以正确公允的价值确认企业商誉的办法之前,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商誉的计量:企业商誉的价值=企业利润总额/行业净资产利润率-企业账面净资产。
同时,企业还可以在财务报告中揭示其预期盈利及行业平均利润,揭示本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分布情况及其销售额在行业中的排名等,以帮助投资者对企业商誉的价值形成正确认识。此外,针对上市公司可以采用一种新的商誉计量方法,即上市公司的商誉以修正后的股价减去账面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以最近一年(除去异常走势区间)股价的平均数代表修正后的股价,这个修正后的股价代表了市场对企业价值的一个客观评价,即企业的实际价值。
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包含两个部分:账面价值的历史成本与现行价值之间的差异和账外资产价值。式中,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一般由资产单项评估确定,即按历史成本、重置成本、现行市价等计价标准,逐一确定企业现有资产、负债的单个存量价值,然后资产减负债得出。它是把被评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看作互不相关、相互独立的部分而做出的静态评估。这种处理方法与当前关于商誉入账价值的确定保持了一致性,并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企业随意调整商誉入账价值以实施盈余管理的机会,因而适合上市公司使用。尽管在目前看来,这种方法的可操作性不强,但随着证券市场的规范和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相信不久以后能够使用。
外购商誉确认
一般认为,在企业购并当中,当收购企业以超过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公允市价的价款购入被收购企业时,超过市场公允市价的这部分价款被认为是被收购企业的商誉。然而,如果对购并(收购或兼并)企业的购并动机进行分析,就会得出一些不同的结论。一般企业购并的主要目的有:快速进入某一行业;扩大生产规模,形成规模效应;获得被购买企业的生产技术和专营特权;分享被购买企业的商誉;获取被购买企业的某项特殊资产,如特别的地理位置等;实行生产一体化。因此,收购价格与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并不完全等同于被收购企业的商誉。而且,市场公允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求关系。事实上,在实践中有许多经营不善甚至恶化的企业,也能以高于其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换言之,企业愿以高价收购目标企业,往往是出于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获得超额盈利能力仅仅是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
此外,笔耕文化推荐期刊,收购价格之高低悬殊决定了外购商誉的价值不合乎逻辑。比如[7],从1989年8月至1990年3月,美国联合航空公司处于被兼并的交易协商过程中,不同买主的收购价格先从37亿美元上升到67亿美元,后又跌至51亿,在短短8个月内,收购价格就有如此巨大的波幅,倘若按价差法计算商誉,岂不也将大幅波动?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在并购实务中,收购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交易双方的谈判技巧、交易信息、交易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简单将价差归结为商誉并不准确。同时,并购溢价与并购后的企业的超额盈利能力并不直接相关。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并购溢价越涨越高。据统计,并购后的收购企业能从溢价中获取超额盈利能力的只有33%左右,可见并购溢价并不符合商誉的本质,因此不能用以定义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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