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洛克《政府论》中的“政府解体”思想
发布时间:2021-01-07 14:18
洛克在《政府论(下篇)》集中表达了他的政府论观点,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解体论"。该理论首先强调将政府解体与社会解体相区分;其次,他提出了政府内部解体产生的两种情形以及二者的关系,第一种情形是,政府因立法机关的变性而解体;第二种情形是立法机关或君主背信,企图侵犯人民权利。两种内部解体情形的本质是相同的。再则,他提出了政府解体的自我救济方式——反抗和革命,即人民有推翻暴政的反抗权。"政府解体"论的进步性在于他意识到了授权的危险性;另外,洛克明确将判断政府行为的裁决权赋予人民,认为"人民是裁判者",因此他的贡献在于将反抗和革命公开地合法化。但"政府解体论"同时存在不容忽视的历史局限性:即无法应对寡头统治的风险;看低了司法权和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对于暴力民主的警惕性不足。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20)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解体”的概念分析
二、内部解体的两种情形
三、政府解体的自我救济方式——反抗和革命
四、政府解体理论的评价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洛克的政府解体论及其当代意义[J]. 陈兆旺.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9(08)
本文编号:2962713
【文章来源】:西部学刊. 2020,(20)
【文章页数】:3 页
【文章目录】:
一、“政府解体”的概念分析
二、内部解体的两种情形
三、政府解体的自我救济方式——反抗和革命
四、政府解体理论的评价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洛克的政府解体论及其当代意义[J]. 陈兆旺.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 2009(08)
本文编号:2962713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shekelunwen/guojizhengzhilunwen/2962713.html